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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办公厅关于征求对《新能源汽车碳配额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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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说】:  《新能源汽车碳配额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显示,该办法的管理对象包括生产和进口燃油汽车达到一定数量的企业,如果燃油车销量未达到要求,但新能源汽车产销达到一定数量,同样可以自愿进入碳配额管理体系。
  关于配额数量方面,则根据燃油汽车企业生产和进口的燃油汽车的数量、产品构成、新能源汽车年度比例等要求计算得出。
  办法中所指的新能源车主要包括符合GB/T19596、GB/T24548、QC/T837等有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该管理办法拟于2017年开始试行,2018年正式实施。
  《新能源汽车碳配额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www.gepresearch.com/76/view-365740-1.html
 
关键词: 新能源汽车 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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