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能源汽车 > 行业动态 > 正文

【汇总】全国各地电动汽车分时租赁政策一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23 10:31:37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汽车网  浏览次数:375


广东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提到,对于年营运里程超过5万公里的纯电动租赁车辆或年营运里程超过8万公里的纯电动出租车,各地市可在相关领域专项资金内按一定标准给予运营费用补贴。

天津

《天津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提到,支持组建新能源汽车专业化租赁公司,支持已有汽车租赁公司投资新能源汽车业务,通过采取分时租赁、以租代购等形式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驻马店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在公共服务领域探索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的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运营模式,在个人使用领域探索分时租赁、车辆共享、整车租赁以及按揭购买新能源汽车等模式。

句容

《2016年句容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提到,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租赁、充换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等服务领域,积极探索公私合营(PPP)、融资租赁、分时租赁等模式,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和充换电设施建设。

青岛

《青岛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提到,研究租赁业务发展和商业模式创新的可行性,积极开展新能源汽车租赁业务。探索新能源汽车车联网业务创新模式,推进租赁业务与现代信息平台融合。开放租赁业务市场,加快新能源汽车租赁业务发展。

泰安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提到,鼓励在公共服务领域试行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的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运营模式,在个人使用领域试行分时租赁、车辆共享、整车租赁以及按揭购买新能源汽车等模式。

陕西

《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提到,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整车租赁、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电池租赁和回收等服务领域。在个人领域,鼓励推广以小时计费、随取即用的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等运营模式。

浙江

《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明确,力争到 2020 年,形成覆盖全省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格局,“十三五”期间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23万辆以上,私家车购买比例大幅提升,公交、环卫、物流、商业租赁等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比例不低于 30%。

积极探索新能源汽车“互联网+”应用新模式,深化车辆分时租赁、车辆性能监测、“云服务”等车网融合模式创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商业模式。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整车租赁服务领域。在杭州分时租赁模式的基础上,继续支持“车联网”租赁、融资租赁、“车分享”等多种有利于加快推广应用的运营模式。在公共服务领域探索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的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运营模式,大力发展以市区短途代步出行为目的的纯电动汽车自驾租赁服务系统。

嘉兴

《嘉兴市本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操作细则》提到,以租赁、微公交等模式推广新能源汽车的企业,其投资的新能源汽车(本地购置)及其充电基础设施总额(不含增值税,下同)达到1000万元的,视实际运行情况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补助。

台州

《台州市印发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提到,鼓励发展新能源汽车租赁业务。扶持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民营资本在我市开展新能源汽车租赁业务,积极探索“微公交”形式的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服务。

3  4  
 


 
猜你喜欢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安全】燃气汽车加气站建设的安全要求 铅酸蓄电池智能充电器原理与维修方法
新型电动汽车锂电池管理系统的设计方案 如何看汽车电池热管理系统
推荐新能源汽车
热门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