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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2015-2020年)》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13  来源:环保锅炉网  编辑:环保锅炉网  浏览次数:434

   实施燃煤锅炉提升工程,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

  新生产和安装使用的20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应安装高效脱硫和高效除尘设施。在供热和燃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地区,改用电、新能源或洁净煤,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区域集中供热通过建设大型燃煤高效锅炉实现。20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应安装在线检测装置,并与当地的环保部门联网。

  加速淘汰落后锅炉。到2017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天津市、河北省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鼓励发展热电联供、集中供热等供热方式,以天然气(煤层气)、电力等清洁燃料替代分散中小燃煤锅炉。

  提升锅炉污染治理水平。10蒸吨/小时及以上的燃煤锅炉要开展烟气高效脱硫、除尘改造,积极开展低氮燃烧技术及水煤浆燃烧技术改造示范,实现全面达标排放。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区域的燃煤锅炉,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开发推广工业锅炉余热、余能回收利用技术,实现余热、余能高效回收及梯级利用。

  到2020年,淘汰落后燃煤锅炉60万蒸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的燃煤锅炉设施,基本完成天然气、热电联供、洁净优质煤炭产品等替代;现役低效、排放不达标锅炉基本淘汰或升级改造,高效锅炉达到50%以上。


燃气锅炉价格和技术参数
燃煤锅炉价格和技术型号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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