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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10月底前全面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24  来源:环保锅炉网  编辑:环保锅炉网  浏览次数:264

近日,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枣庄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据了解,2017年
10月底前,全面淘汰城市建成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

《通知》要求,将深入推进燃煤锅炉治理活动。将全面排查燃煤锅炉。各区(市)要对燃煤锅炉、茶水炉、经营性小煤炉、煤气发生炉等继续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确保无死角、无盲区,排查出的燃煤锅炉、煤气发生炉要逐一登记,建立管理清单和台账。从2017年11月1日起,凡存在瞒报漏报燃煤锅炉、煤气发生炉,完不成淘汰任务或弄虚作假的区(市),严格问责。

将全面完成燃煤小锅炉“清零”任务。各区(市)对辖区内已经排查出的燃煤锅炉要逐台明确治理方式、完成时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落实关停淘汰措施。2017年10月底前,全面淘汰城市建成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燃煤锅炉方式主要包括取缔关闭、集中供热替代、煤改气、煤改电,改用风能、太阳能,不包括改燃洁净型煤、水煤浆、无烟煤、兰炭、绿焦、原油等。取缔关闭燃煤锅炉必须拆除烟囱或物理割断烟道,不具备复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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