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环保锅炉 > 行业新闻 > 正文

楚雄州质监局积极推进燃煤锅炉淘汰整治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4-02  来源:锅炉网  编辑:锅炉资讯  浏览次数:502

从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获悉,楚雄州质监局积极配合州工信委、州环保局全力推进州政府所在地主城建成区10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整治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对全州在用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工业燃煤锅炉开展深入排查,全面掌握实施范围内燃煤锅炉企业数量、锅炉型号、锅炉蒸吨数及锅炉设施情况,建立燃煤锅炉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楚雄州及时成立了燃煤锅炉淘汰领导小组,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分别制定了工作方案,并研究出台了淘汰燃煤锅炉奖补措施,对淘汰的燃煤锅炉按每蒸吨1-4万进行奖补。同时,由州工信委牵头,及时协调淘汰燃煤锅炉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涉及燃煤锅炉淘汰相关的天燃气管道铺设、供应、集中供热等事项进行协调。

三是结合部门职能,强化准入管理。州工信委、州环保局、州质监局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切实加强燃煤锅炉准入管理,加强了对新建项目拟选用燃煤锅炉的审查,在楚雄建成区的项目,禁止新建20蒸吨/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鼓励和引导企业优先选用天然气锅炉。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督促企业加快淘汰在用燃煤锅炉。

四是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督促检查。楚雄州工信委会同州人民政府督查室,定期对楚雄市及开发区淘汰燃煤锅炉进行督查,楚雄市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会同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燃煤锅炉执法检查力度,扎实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五是坚持淘汰标准,严格组织验收。及时印发了验收方案,严格验收程序和验收材料,特别是对燃煤锅炉改生物质锅炉,不降低标准,对未达到验收标准的一律责令整改,对已拆除锅炉,但锅炉设备去向不明的不予验收。同时,加强淘汰工作工作痕迹管理,对已经淘汰的燃煤锅炉要建档建册,逐一记录淘汰锅炉基本信息、留存锅炉淘汰现场资料,确保淘汰工作过程可追溯、对象可倒查。

经过努力,主城建成区淘汰并通过验收燃煤锅炉30台,实际完成淘汰任务34台。


燃气锅炉价格和技术参数
燃煤锅炉价格和技术型号参数
 
关键词: 锅炉 燃煤 生物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环保锅炉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