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规定: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
泰兴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殷爱文说:“非法处置危险废物3吨是要立案追究法律责任,超过100吨量刑可能很重。”
近8000吨废渣大部分埋在地下
经过调查发现,友联化工和土地复垦施工方在薛庄村倾倒的单氰胺废渣,远远超过了他们所称的80吨。
殷爱文表示,经查,从2017年4月25日到7月7日,2017年12月5日到12月7日,这两段时间,倾倒的废弃物总计就达到7977.6吨。
这些危险废弃物会对居民和环境带来严重危害,那剩余的7000多吨危险废弃物又到哪儿去了呢?村民们表示,只拉走了一小部分,大部分埋在底下。记者像在郭桥村时那样,随机选了一个地方,用挖掘机一挖,就挖出了大量散发着浓烈氨气味的单氰胺废渣。
当地环保局:我们去的时候他们挖掉了
村民们多次举报,当地媒体予以曝光,可为什么近8000吨的危险废弃物只拉走了80多吨,7000多吨危险废弃物下落不明,无人监管,当时负责处理此案的泰兴市环保部门又是怎么监管的呢?
对此,泰州市泰兴环保局工作人员称:“我们去的时候他已经挖掉了,把场地已经平整了,企业说这么多拉走了。”
企业说全部拉走了,环保部门就信以为真,为什么没有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呢?环保部门称他们也有苦衷:“我们没有强制权,环保是很难搞的一个事情。”
不管是友联化工和项目承包方蒙混过关,还是其他什么原因,可以确认的是,这些危险废弃物被大量填埋在薛庄的土地复垦项目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