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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孝义: 巨量固废随意倾倒 环保监管形同虚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1-15 09:04:02   浏览次数: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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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3年6月修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在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场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应重点考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产生的渗滤液以及粉尘等大气污染物等因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七条也明确规定,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然而,在前述两家固废倾倒场现场,《中国联合商报》记者发现运废车辆倾倒固废、铲车作业时并未采取任何环保措施,车辆带起的灰尘四处飘扬。加上是雾霾天气,污染更为严重。在现场,记者也并未看到两家固废倾倒场周边有明显防流失或防渗漏设施的存在。

深入调查

金岩公司、丰泰煤业“扎堆”倾倒

1月3日下午,《中国联合商报》记者在道相固废倾倒场进口处看到,有三、四辆车在门口排队过磅进入,不足20分钟,就有7辆满载废料的车辆进了固废堆场。

那么,究竟有哪些企业在往道相固废倾倒场倾倒不同的固体废料?经过1月3日下午、4日上午不同时间节点的实地调查、跟拍,《中国联合商报》记者注意到车门印有“山西省孝义市金岩热电有限公司”,车牌号为晋J43186、晋J43098等车辆在不同时间往返于道相村旁的固废倾倒场,晋J43098还不时出现抛洒现象。

《中国联合商报》记者还发现,车牌号为晋J32938的车辆从道相固废倾倒场空返行驶20余公里后,进入孝义市芦北村一处名为丰泰煤业的院内,10余分钟后,该车辆载废过磅后又原路驶向道相旁的固废倾倒场。

除上述两家公司疑似向道相村旁的固废倾倒场倾倒固废之外,还有从东义集团隔壁进出拉固废的车辆。记者看到一辆满载着散热气的废料从东义集团隔壁驶出,在东义集团一地磅上停留两分钟后,也同样驶向道相村旁的固废倾倒场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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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老板告诉《中国联合商报》记者,往道相固废倾倒场运送固废的企业主要有金岩公司。但他未对丰泰煤业的倾倒情况作出说明,并否认有东义集团往道相村的固废倾场倒废情况。

而村民反映的是“有六、七家企业都往里面送废料。”通过记者实际调查,正如当地群众所言,与道相村旁的固废倾倒场有“业务合作”的企业并不止一两家。

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四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需要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的验收应当与对主体工程的验收同时进行。

按照有关法规或监管要求,重点排污企业需严格按照“三同时”原则进行污染物处理设施启用,而金岩公司、丰泰煤业等企业的污染物处理设施是否投建或启用到位?这些企业缘何还通过付费向康民固废倾倒场等途经向外界倾倒?

政府部门打“太极”

企业要求高抬贵手

经调查,确实有多家企业疑似存在向道相固废倾倒场、亿成固废倾倒场倾倒、运送固废情况。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规和环评报告要求,这些产生工业固废的企业是否涉嫌擅自倾倒固体废物?前述两处固废堆场将外部企业运送的固体废物未经有效处理而直接进行倾倒、填埋是否符合要求?有关部门的常规监管又是如何进行的?

1月4日下午,孝义市环保局办公室一位杨姓主任告诉《中国联合商报》记者,记者采访需要去市政府办公室或宣传部。随后,杨主任又称也可以去市环境监察大队执法室,并表示有一位韩主任负责处理媒体情况反映、信访。

《中国联合商报》记者随后来到市政府办公室说明了情况,工作人员说,分管副市长、市长等政府领导有重要活动,无法接受采访。在记者要求下,工作人员将记者要采访的问题进行记录,但何时作出采访回应,对方声称需要逐级汇报,时间不好确定。

随后在环境监察大队,一位姓柯的副主任将《中国联合商报》记者反映的情况作了记录,表示会将情况转交监察中队尽快查处,等有结果会及时回复记者,具体时间同样无法确定。

然而,截止发稿,孝义市政府办、市环保局、市环境监察大队等单位没有一家向《中国联合商报》作出正式回应。

 
关键词: 孝义市 倾倒 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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