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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探索推广垃圾分类处理的“中国模式”(附典型城市垃圾分类情况分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6 11:04:03   来源:环保节能网  编辑:环保节能网  浏览次数:185


北极星环保网讯:为了推动我国垃圾分类实施,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国家先后出台了许多相关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第37条规定:“城市生活垃圾应当逐步做到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及处置”。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发布,要求实行垃圾分类回收,提出了要建立和实行垃圾强制分类制度。2016年初,国家及各省市陆续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指明了“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加强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的衔接”的工作方向。2016年12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中强调,要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2017年3月,为切实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简称“住建部”)颁布《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在中国46个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并提出了“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的主要目标。

为响应国家号召,住建部城市建设司于日前召集13个重点城市在宁波开展了垃圾分类工作座谈会, 签署《垃圾分类城市联盟宣言》,同期垃圾分类城市联盟正式成立,以此建立城市间常态化沟通机制。住建部城建司副司长杨海英提出,要从文明强国的角度,以垃圾分类为良好载体,发动全民参与;要做好顶层设计,制定好标准和规范,稳中求进,坚定不移走好垃圾分类之路;要实现再生资源与垃圾分类的有效衔接,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要充分发挥垃圾分类城市联盟的平台作用,尽快走出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垃圾分类“中国模式”。


典型城市垃圾分类现状

17年前我国在8个城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主要特点是将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但效果并非十分理想。2015年4月,住建部等五部委确定了26个示范城市(区),大部分示范城市建立了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领导小组,并在示范推进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经验。今年《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颁布和实施,又一次在全国各城市掀起了新一轮的垃圾分类热潮。

北京

作为全国生活垃圾产量最大的城市,北京市于1996年率先在西城区大乘巷开展垃圾分类试点,成为全国第一个垃圾分类试点的城市。2011年3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开始施行。“十二五”期间,北京市在居民源头分类垃圾桶配置和终端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两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为垃圾分类奠定了良好的硬件配套设施基础。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颁布后,北京市启动了“垃圾分类 志愿先行”志愿服务活动,并提出了“城市精细化管理要从垃圾分类抓起”和创建“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的工作思路。从2017年起,北京市每个区至少有1个街道,其他街道至少有1个社区,普遍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的创建工作。示范片区内将推广一大一小两个垃圾桶模式,提倡居民采用“干湿分离”的方式进行分类,并设置“回收小屋”整合垃圾分类桶站和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功能。通过示范片区,垃圾分类的覆盖范围将不断扩大,城市核心区2020年将基本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北京市城市管理委表示,今年9月底前,东城区877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将率先开始垃圾强制分类,同时还将对收运企业进行规范管理并备案考核。此外,加大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将是今年一项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2017年,北京市将确保通州、怀柔、阿苏卫焚烧发电厂等6处垃圾处理设施按期建成运行,实现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85%。


延伸阅读:

垃圾分类到底出了啥问题?北京城管委对进一步推进北京市垃圾分类工作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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