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环保节能 > 政策法规 > 正文

三部委发布《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行业 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9-21 09:08:10   浏览次数:195


4.3 指标体系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的评价项目、权重及基准值见表 1。


6.jpg

7.jpg

8.jpg

6 指标核算与数据来源

6.1 指标核算

6.1.1 处理单位污水的新鲜水耗量

企业在一定计量时间内处理单位污水需要从各种水源所取得的新鲜水量,包括工业生产使用及办公使用的新鲜水量,不包括基建、生活用新鲜水量等。新鲜水消耗量,包括取自地表水(以净水厂供水计量)、地下水、城镇供水工程,以及企业从市场购得的其他水或水的产品。按公式6-1计算:

9.jpg

6.1.2 处理单位污水的耗电量

企业在一定计量时间内处理单位污水需要消耗的用电量,耗电量仅计算处理污水达到要求的排放标准时所消耗的电量,不含再生利用过程消耗的电能(同时包括办公使用的耗电量,不包括基建、生活用耗电量等)。按公式6-2计算:

10.jpg

 

 
推荐环保节能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