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 年,中东部和南方地区陆上风电新增并网装机容量4200 万千瓦以上,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到7000 万千瓦以上。为确保完成非化石能源比重目标,相关省(区、市)制定本地区风电发展规划不应低于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在确保消纳的基础上,鼓励各省(区、市)进一步扩大风电发展规模,鼓励风电占比较低、运行情况良好的地区积极接受外来风电。
2020 年中东部和南方地区陆上风电发展目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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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序推进“三北”地区风电就地消纳利用
弃风问题严重的省(区),“十三五”期间重点解决存量风电项目的消纳问题。风电占比较低、运行情况良好的省(区、市),有序新增风电开发和就地消纳规模。
到2020 年,“三北”地区在基本解决弃风问题的基础上,通过促进就地消纳和利用现有通道外送,新增风电并网装机容量3500 万千瓦左右,累计并网容量达到1.35 亿千瓦左右。相关省(区、市)在风电利用小时数未达到最低保障性收购小时数之前,并网规模不宜突破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
2020 年“三北”地区陆上风电发展目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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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发电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
综合考虑太阳能资源、电网接入、消纳市场和土地利用条件及成本等,以全国光伏产业发展目标为导向,安排各省(区、市)光伏发电年度建设规模,合理布局集中式光伏电站。规范光伏项目分配和市场开发秩序,全面通过竞争机制实现项目优化配置,加速推动光伏技术进步。在弃光限电严重地区,严格控制集中式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加快解决已出现的弃光限电问题,采取本地消纳和扩大外送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已建成集中式光伏电站的利用率,降低弃光限电比例。
重点地区2020 年光伏发电建设规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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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高电力系统消纳能力
《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
利用跨省跨区输电通道优化资源配置,借助“三北”地区已开工建设和已规划的跨省跨区输电通道,统筹优化风、光、火等各类电源配置方案,有效扩大“三北”地区风电开发规模和消纳市场。“十三五”期间,有序推进“三北”地区风电跨省区消纳4000 万千瓦(含存量项目)。利用通道送出的风电项目在开工建设之前,需落实消纳市场并明确线路的调度运行方案。
“十三五”期间“三北”地区跨省跨区外送风电基地规划(含存量项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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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通过创新发展的方式提高电网消纳水平,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①开展省内风电高比例消纳示范
在蒙西等一批地区,开展规划建设、调度运行、政策机制等方面创新实践,推动以风电为主的新能源消纳示范省(区)建设。制定明确的风电等新能源的利用目标,开展风电高比例消纳示范,着力提高新能源在示范省(区)内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推动实施电能替代,加强城市配电网与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提高风电等清洁能源的消纳能力,在示范省(区)内推动建立以清洁能源为主的现代能源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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