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优选程序
(一)优选工作原则
本次竞争优选工作按照“严格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完全按照国家能源局54号、76号、88号和168号等文件要求和达拉特旗申报承诺,不搞地方保护、不搞行政干预、不搞区别对待,一视同仁、公平开放竞争,公平、公正、公开进行优选,不向企业提出申报基地文件以外的建设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企业的自主投资建设行为。严格在54号文确定的企业优选标准指南框架内,按照文件要求的企业优选标准竞争择优,对基地内各项目分别独立竞争优选企业。
(二)工作组构成与职责
为保障优选工作高效开展,在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基地优选工作专家组、复核组和监督组,并同时安排工作人员配合优选期间的日常事务。
1、专家组(略)
2、复核组(略)
3、监督组(略)
(三)优选工作流程
本次竞争优选工作按照严格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遵循54号文件、76号文件、88号文件和168号等文件的要求和地方承诺制定优选工作流程,严格执行54号文件优选标准、完善优选工作程序、做好优选工作组织、严肃优选工作纪律和监督管理,主动对各阶段工作成果进行公开。
优选流程安排为:公开发布企业竞争优选文件→申报企业报名→公开企业报名数量→企业编制申报文件(现场考察)→企业递交申报文件→公开企业申报情况→优选→推荐入选企业及基本情况公示→公布通过公示并经审定的开发企业→优选公示情况及结果报送自治区能源主管部门(自治区能源主管部门报国家能源局)→相关方无异议后入选企业与地方政府签署协议。各步骤依次为:
1、公开发布竞争优选文件与报名
基地办组织水电总院根据优选工作方案研究编制包括申报资格与评分标准、场址拐点坐标、支持性文件、申报承诺、申报格式等要求的优选文件后,公开在达拉特旗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dlt.gov.cn/)发布基地项目竞争优选公告,并同时在水电总院网站(网址:http://www.creei.cn/)发布。公告发布后5天内,有申报意向的企业可向水电总院报名。报名时水电总院向报名企业发放竞争优选文件资料。
2、企业报名数量公开
报名截止后,水电总院将对按要求报名的申报企业数量进行整理,分项目在达拉特旗人民政府网站对报名参与竞争优选的企业报名数量发布,并同时在水电总院网站发布。
3、编制申报文件
申报企业在获得竞争优选文件后,按文件要求编制对应项目申报文件,并可在基地办统一组织的时间范围内赴现场考察。
4、递交材料及申报情况公开
申报企业应按达拉特旗人民政府网站和水电总院网站公布的申报材料递交要求,在指定时间和地点递交申报文件,申报文件递交完成后,由水电总院对申报企业信息进行整理,并分项目对申报企业的名称、股权、申报电价等信息进行公开。
5、优选
优选工作自截止企业递交申报文件后开始,项目优选工作在10天内完成。优选工作在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全程指导下,在相关监督人员的全程监督下由专家组开展,具体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合格性评审,第二阶段为详细评审。
(1)合格性评审
合格性评审主要审核各申报企业是否符合申报资格条件,递交的材料是否完整,相关信息是否满足竞争优选文件规定的关键性条件(资格性要求)。
(2)详细评审
通过资格准入的投资企业由专家组按照国家能源局文件要求,根据评分标准表进行客观评分并分项目排序。
(3)复核
由复核组在监督组的监督下,对专家组优选结果进行复核,确保优选结果客观公正。
6、优选结果公示
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认专家组对基地内各项目的优选排序结果后,由基地办在旗政府网站公示基地内各项目入选企业及必要信息。公示时间为5天,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需以实名书面意见写明事实依据和理由。通过公示的,即作为该项目推荐的投资企业。在确认项目投资企业后5天内,将有关公示情况和最终入选企业的详细信息报送自治区能源局,并由自治区能源局报国家能源局。
如出现经查实后未通过公示的,或通过公示的企业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因自身原因不能执行项目投资建设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由基地办向自治区能源局和基地所在地政府通报或按照国家失信制度执行相应程序后,按下一名递补并履行公示等程序。公示内容如下表:
优选工作结束后,参选投资企业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向基地办提出质疑,基地办根据优选情况予以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