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市场化电量交易
2019年10月全社会用电量5790亿千瓦时,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开展的各类交易电量(含发电权交易电量)合计为2532亿千瓦时,市场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即全社会用电量市场化率)为43.7%。
其中,省内中长期交易电量2054亿kWh,省间交易(中长期和现货)电量为478亿kWh,省内和省间交易电量占各电力交易中心组织交易总电量比例分别为81.1%、18.9%。
2019年1-10月,全社会用电量累计5923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4%。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开展的各类交易电量(含发电权交易电量)合计为21972亿千瓦时,市场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即全社会用电量市场化率)为37%。
其中,省内市场交易电量合计17582亿千瓦时,占全国市场交易电量的80.1%,省间(含跨区)市场交易电量合计4390亿千瓦时,占全国市场交易电量的19.9%。
2019年1-10月,电力市场中长期电力直接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排序前三名:云南、内蒙古蒙西地区、江苏,分别为58.8%、49.5%和49%。
中长期电力直接交易电量规模排序前三名:江苏2548亿千瓦时、广东1607亿千瓦时和山东1268亿千瓦时。
外受电市场交易电量排序前三名:浙江459亿千瓦时、辽宁202亿千瓦时、和冀北108亿千瓦时。
2019年1季度,各种发电类型电力市场交易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