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能源资讯 > 太阳能资讯 > 正文

如何应对国外对我国市场经济的质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2-11 01:01:46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518


  三、坚决抵制针对中国的“第三国替代”贸易保护主义

  仔细研读相关条款,分析和汇总当前的反倾销案例,甄别主要国家的贸易态度,我国应做出如下决定。

  第一,我国政府要重申替代国条款已经失效,要求各国履行议定书协议。

  笔者要表达一个观点,议定书第15条规定本身就是一个坑,“市场经济地位”本身就是个伪命题,是贸易保护主义的道具。世贸组织并没有给出市场经济的认定,世贸组织也没有认定哪个国家就是非市场经济国家,直接说吧,世贸组织并没有认定中国是非市场经济国家。因此,市场经济地位只是各个缔约国的内部评判标准(美国和欧盟都制定了各自特色的市场经济地位标准),中国在入世时迫于压力,不得已将市场经济地位,这一具有极高主观评判标准的写入议定书。因此,当前,不要在市场经济地位上继续与欧美等国家纠缠不清,丢失自己筹码,进入了欧美国家的逻辑圈套。

  我们不必考虑所谓的市场经济地位,这个名词在世贸组织范围内没有明显定义,但入世协定书第15条明确规定,在15年期满后,针对中国的贸易保护“替代国”方法就失效(原文无论如何,(a)项(ii)目的规定应在加入之日后15年终止),不必在意哪些国家承认了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无论哪个国家,在2016年12月11日之后,都没有权利依据第三国来衡量中国产品的生产成本。

  第二,积极做好贸易政策储备,枪打出头鸟,建立贸易战略核威慑。

  一是从战略上看,要通盘研究我国的贸易优劣势和全球贸易格局变化,建立符合我国国家利益的国际贸易政策方针。

  大家需要知道的一点,贸易协定并不是法律,松散的国际法和贸易惯例并不具有绝对的法律尊严和约束力,必须依靠本国实力来争取。比如美国制定了“301条款”、“337调查”等贸易歧视工具,保障美国的国家利益。当前,我国需要结合在服务贸易领域逆差的情况,分国别来总结和提炼在投资、金融和旅游等方面的贸易手段。一旦某个国家在2016年12月11日之后继续针对中国采用第三国的贸易替代衡量标准,中国要能够建立起快速反应能力,形成贸易制裁的威慑能力。

  二是从战术上看,要枪打出头鸟,惩罚第一个玩火的国家,要做好和某个国家打一场局部贸易战的准备工作。

  第三国的替代标准,本质上还是一种贸易摩擦,因此,还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当前,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只有对出头鸟国家实施足够的贸易击打,才会对其他国家形成震慑力。因此,要做好枪打出头鸟的准备。第一步,发表声明。在12月11日的15年期满之后,中国不接受任何以第三方替代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调查,哪个国家先发起该项贸易保护措施,将坚决予以贸易反击。

  第二步,向国际社会公布我们一揽子的贸易措施。向欧盟、美国、日本等经济体表明,若再次采用第三国替代的保护政策,将启动对该国贸易审查机制,分析该国和中国的贸易往来形式,找到它的软肋和痛处。比如,中国作为全球服务贸易逆差大国,外国在金融以及旅游等项目占便宜,可以收紧出头鸟国家的华金融和投资活动,尤其利用发达国家和中国签订投资协定心态紧迫的现实,收紧出头鸟国家的双边投资协定谈判进度,对该国的对华投资进行备案和审批。作为全球的最大投资地,发达国家比较感兴趣和中国签订投资协定,当前,中美、中欧投资协定都在谈判当中。

3
 
关键词: 中国 贸易

[ 行业资讯搜索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猜你喜欢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太阳能电池行业发展趋势分析 新型向日葵形太阳能集中器可使采集率提高10倍
太阳光自动追踪系统设计方案 太阳能热水器的工作原理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联系我们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