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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0吨垃圾偷倒长江,参与各方共“黑”了79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2-26 11:03:20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304


通报提到的另一起案件,即12月18日太仓海事局所发现的那起。深一度(ID:intodeepthoughts)对比发现,垃圾的数量,由此前太仓方面通报的1900余吨修正为2000余吨。

据嘉兴警方调查,海盐县环卫中心经公开招标,对需外运处置的生活垃圾,从2016年5月25日起,由中标单位桐乡市天顺垃圾清运服务有限公司以277元/吨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经海盐县环卫中心收集后运到海盐县于城镇黄桥码头交接,由天顺公司负责运往安徽的环保电力公司进行处置。

10月21日、10月22日,天顺公司以160元至170元/吨的价格将垃圾交中间商杨某某(安徽宣城人)处置。杨某某安排船主段某忠(江苏淮安人,已被长航公安局苏州分局刑事拘留)、段某亮(江苏徐州人,已被长航公安局苏州分局刑事拘留)将两船2000余吨生活垃圾从海盐黄桥码头装运至安徽芜湖、铜陵两码头停靠。

因无法在码头卸货,12月17日晚,杨某某联系张某某通知段某忠和段某亮将船开至江苏太仓,并安排孔某某等人驾驶2艘浮吊船,将2000余吨生活垃圾倾倒入长江水域太仓段。

通报显示,孔某某参与了上述两案,转运偷倒的都是生活垃圾。

△ 垃圾被倒入长江中,再随波漂上岸

层层转包:垃圾处置参与者各取其利

笔者注意到,上述通报中,垃圾处置出现层层转包的情况。

第一起案件中,创洁公司以263元/吨的价格中标,而中间商朱某某转包处置垃圾的价格是200元/吨,以该案非法倾倒900吨生活垃圾计算,创洁公司获利5.67万元。

朱某某以200元/吨的价格“拿下”垃圾后,通过沙某某等人将900吨生活垃圾外运并最终将垃圾倒入长江,刨去70元/吨的运费。朱某某等人一共获利约为11.7万元。

第二起案件中,天顺公司以277元/吨的价格中标,后以160元至170元/吨的价格,将垃圾交中间商杨某某处置。以该案非法倾倒2000吨生活垃圾计算,天顺公司获利为21.4万元至23.4万元之间。

杨某某“拿下”垃圾后,安排段某忠等人将两船2000余吨生活垃圾倒进长江,若同样以70元/吨的运费成本计算,杨某某等人一共获利为18万元至20万元之间。

△ 垃圾中还包含有注射器、输液袋等医疗垃圾

    
 
关键词: 垃圾 倾倒 浮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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