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中国环境状况公告,“三湖”即太湖、巢湖、滇池均有不同程 度的污染。重要湖泊(32 个),污染比例逾30%,重点水库水质情况较好。 而根据2013-2015年数据比较,污染情况改善依然不明显。(注:优为I类 和II类水质,良好为III类水质,轻度污染为IV类水质,中度污染为V类水质, 重度污染为劣V类水质。)
2017 年,万亿市场迎来爆发之年
在《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水十条”编制过程中,采用基于重点领域工 程任务量的测算方法,依据投资单价和工程任务量初步估算,预计完成“水 十条”的全社会投资大概是 4.6 万亿元。采用投入产出模型,模拟得出“水十条”通过加大治污投资将带动环保产业产出增长约 1.9 万亿元。
2016 年水环境综合治理领域释放市场空间为 9700 亿左右,未来 2017~2018年还将有 2 万亿市场空间会释放。从细分领域来看,2 万亿市场空间主要体 现在控源截污(65±5%)、生态景观(20~25%)、水质改善(10~15%)、运维市 场(<2%)。综合来看,广东、湖南、河南、山东、安徽等中南部区域市场水 环境综合治理投入将继续加强,市场空间较大;市场热度维持的关键在于河长制能否长效实施、国家监管力度能否持之以恒。
创新制度要素-“河长制”是水环境治理的顶层制度
“河长制”是解决水环境问题的一项制度
2016年12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推行 河长制的意见》,标志着全国范围内推行“河长制”开始。
意见提出确保到2018年底前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总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省(自 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湖设立河长,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各河 湖所在市、县、乡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县级及以上 河长设置相应的“河长制”办公室。
2016年12月14日,水利部、环保部,发布《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实施方案,具体工作包括:确定河湖分级名录、明确河长制办公室、细化主 要任务、强化分类指导、明确工作进度。
把“河长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纳入正在开展的中央环保督察。在 2017年和2018年进行四次督导检查,具体时间为 2017年5月、10月,2018年5月、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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