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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迎十九大丨抓重点 补短板 能源市场秩序监管力度不断加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20 11:37:14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237


:近五年来,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消纳监管有关工作。制定印发《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三北”地区可再生能源消纳工作的通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华中水电弃水问题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促进“三北”地区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消纳,缓解华中汛期水电弃水问题,并指导派出机构督促落实。强调要适应能源结构转型和调整,强化能源变革形势下新能源、智能电网、微电网及分布式能源安全监管。

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深化改革实现破题。“要落细落小,注重细节小事;要修枝剪叶,自觉改造提高;要从谏如流,自觉接受监督”,深刻体会习近平总书记的谆谆寄语,以民本之心为民,在立根固本上下足功夫,已然成为新阶段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鲜明导向。

严管事中,重惩事后,能源监管再谋升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越发展、市场化程度越高,对政府依法行政、加强监管的要求就越强烈。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能源监管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努尔˙白克力的指示落地有声,为能源监管工作敲击出铿锵的前行鼓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能源局敢有作为、善有作为,我国初步形成了规划、政策、规则、监管“四位一体”的能源监督管理新机制。

聚民心 全面提升能源监管成效

无论是在北方雪虐风饕的寒冬里,还是南方风和景明的暖阳中,都有一条能源监管民生通道全天候畅通无阻。虑于民也深,则谋其始也精。这条运行近三年的“12398能源监管热线”,承载着民意为先的深情,拧成服务的纽带,架起沟通的桥梁。

12398热线发挥着密切联系群众、优质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正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能源监管工作成效全面提升的缩影。

——从一项项制度可以看到,国家能源局坚持问题导向“解难题”,专项监管和问题监管工作成效明显。

组织开展专项监管。针对制约能源行业科学发展的问题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选择部分地区开展现场核查和督查,深入查找和分析问题,有效督促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和办法。

开展重点问题监管。每年制定印发《市场监管重点问题监管工作计划表》,针对各地能源行业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督促指导派出机构细化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措施、规范工作程序,实现市场监管工作全国“一盘棋”。

发布专项监管报告。每年公开发布《全国电力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监管报告》等多份监管报告,披露监管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监管意见建议,并做好督促整改和落实工作。同时,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做好监管报告解读和宣传工作。

——从一份份通知可以看到,国家能源局抓住重点领域“补短板”,能源市场秩序监管力度不断加大。

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消纳监管有关工作。制定印发《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三北”地区可再生能源消纳工作的通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华中水电弃水问题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促进“三北”地区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消纳,缓解华中汛期水电弃水问题,并指导派出机构督促落实。

稳步推进电力价格成本和工程造价监管工作。印发《全国电力成本与价格情况监管通报》,通过信息公开工作促进电力企业加强管理、提高效益。每年印发《投产电力工程项目造价情况》,通过分析电力工程造价变化规律,促进电力企业提高电力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积极开展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印发《关于做好油气管网设施开放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督促油气企业按要求报送、公开信息,开放相关管网和LNG接收站设施。深入相关油气企业调研,组织专题研讨,听取各方意见建议。

稳步开展油气、煤炭市场秩序监管。建立成品油质量升级信息报送制度,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工作,促进清洁油品供应目标如期完成。开展天然气供应情况监管,及时发现供需矛盾,保障民生用气稳定供应。持续做好天然气供需情况监测统计工作,定期编制日报、月报信息。

 
关键词: 水电 监管 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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