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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十三五”单位GDP能耗降17%以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05 18:44:48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246


  近日,省发改委印发《广东省“十三五”能源结构调整实施方案》(以下称《方案》),指出“十三五”期间要争取单位G D P能耗下降17%以上。到2020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得到有效控制,预计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3.38亿吨标准煤以内,年均增长2.3%。

  珠三角禁止新、扩建重污染项目

  在能源结构调整的思路上,《方案》中提到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增长,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根据《方案》,预计到2020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3 .38亿吨标准煤以内,“十三五”年均增长2.3%。其中,煤炭消费约1 .65亿吨,力争实现全省煤炭消费零增长,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负增长。

  根据这一思路,“十三五”期间,将实施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减量管理。珠三角地区禁止新、扩建钢铁、石化、水泥(以处理城市废弃物为目的的除外)、平板玻璃(特殊品种的优质浮法玻璃项目除外)和有色金属冶炼等重污染项目,禁止新、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和企业燃煤自备电厂。“十三五”期间,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量需下降12%左右,即年均下降约2.5%。

  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

  《方案》提出了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的目标,预计到2020年,全省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石油、天然气、其他能源的比重分别达到36.9%、22.1%、11%、30%,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26%。“十三五”期间,煤炭消费比重下降3.6个百分点,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3.7个百分点;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6个百分点。

  同时,电源结构也要逐步优化。《方案》提出的目标是预计到2020年省内电源装机容量约1.34亿千瓦,其中煤电约6400万千瓦,占47.8%,比2015年下降11.2个百分点,另一方面,气电、核电比例相应提高。《方案》指出,全省“十三五”规划新增电源约3600万千瓦,新增装机容量中,核电、可再生能源发电和气电等清洁电源比重占83%。

  推进产业园区集中供热

  《方案》提出了有效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推动能源产业转型升级等9大能源结构调整重点任务。在有效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方面,除了实行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减量管理外,全省将加快推进产业园区集中供热,即在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有序推进集中供热,重点建设能源综合效率较高的热电联产项目,力争通过集中供热替代约6200台分散供热小锅炉,减少煤炭消费约2000万吨。

  发展非化石能源方面,《方案》提出要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到2020年核电装机规模约达1600万千瓦;加快发展海上风电,到2020年底,开工建设海上风电装机容量约1200万千瓦以上,其中建成200万千瓦以上;并适度开发风能资源丰富地区的陆上风电,因地制宜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大力推广利用太阳能

  多渠道争取增加天然气供应也是重点任务之一,《方案》提出将完善省主干管网运营机制,研究推进省内天然气接收站公平有序开放工作,从气源供应、管输等环节努力降低天然气价格,提高天然气消费水平。计划到2020年,天然气利用规模比2015年翻一番。(记者蒋臻 见习记者周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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