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能源汽车 > 行业动态 > 正文

广东东莞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05 11:32:38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汽车网  浏览次数:274


2、电动出租车保有量预测

截至2015年底,东莞全市出租车运营数量(保有量)为7699辆。“十二五”期间,全市东莞出租车运营数量年均增长率为0.07%,从数据上看东莞出租车保有量趋于饱和,加之网约车的冲击也会对出租车需求产生影响。“十三五”期间,预计出租车保有量增长率依旧维持0.07%,到2020年,全市出租车保有量为7726辆。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23号)要求,从2016年开始,珠三角地区更新或新增的出租车中,纯电动出租车比例不得低于70%且逐年提高5个百分点,其余30%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不得使用燃油车。《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2016版)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年限8年”,因此到“十三五”将有一半现役出租车更新。综合上述原则与规定,预测到2020年,东莞全市纯电动出租车占比达40%,纯电动出租车保有量约为3090辆。

截至2016年底,东莞已有纯电动出租车24辆;“十三五”期间还需新增纯电动出租车3066辆。

3、电动环卫、物流与公安巡逻车等专用车保有量预测

2010-2015年,全市环卫、物流与公安巡逻车等专用车运营数量由4693辆增加至7608辆,年均增长10.14%。通过多年的投入和建设,公共服务已趋于完善,“十三五”的公共服务专用车辆保有量增速将减缓;结合环卫等部门提供的数据,增速预计为5%。到2020年,环卫、物流与公安巡逻车等专用车保有量约为9710辆。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23号)要求,公共服务领域每年新增或更新车辆选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得低于50%且逐年提高5个百分点,其中纯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30%且逐年提高5个百分点。结合各类专用车的新增和更新速度,预计到2020年,纯电动环卫、物流与公安巡逻车等专用车占比为30%,保有量约为2912辆。

截至2016年底,东莞已有电动环卫、物流与公安巡逻车等专用车10辆;“十三五”期间还需新增纯电动环卫、物流与公安巡逻车等专用车2902辆。

4、电动公务车、私人乘用车保有量预测

2010-2015年,东莞乘用车稳步增长,保有量由75.35万辆增至166.5万辆,年均增长17.18%。考虑到未来,节能减排力度逐年加大,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不断完善,以及政府鼓励市民使用公共交通出行、车辆限行限购等多种因素,运用线性及二项式回归预测并取加权平均值,2016-2020年均增速9.84%,预计到2020年,乘用车总数将达到266.14万辆,较2015年新增99.64万辆。

按照目标分解中的分析结论,东莞到2020年电动汽车需求达到4万辆。结合前述公共领域各分类电动汽车的推广数量,预计至2020年,乘用车中电动汽车数量将达到2.97万辆,电动汽车占乘用车保有量比例约为1%。

截至2016年底,东莞已有电动乘用车0.32万辆;“十三五”期间还将新增电动乘用车2.65万辆。

综上,结合各类汽车“十三五”规划及保有量预测,按照有关新能源汽车推广比例要求,至2020年公交、出租及环卫、物流与公安巡逻等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数量合计将达到约1.03万辆,公务车及私人乘用车中电动汽车数量将达到2.97万。辆。各分类电动车辆的“十三五”新增量及2020年电动汽车保有量见表表2。

二、充电设施的配置原则

(一)充电方式分类

根据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组的技术和使用特性,电动汽车的充电模式存在一定的差别。对于充电方案的选择,目前普遍存在常规充电、快速充电和换电三种模式。

1、常规充电一般指慢速交流充电,充电方法采用小电流的恒压或恒流充电,充电时间约为4~12小时。

2、快速充电又称应急充电,一般特指大电流直流充电,是以较大电流在电动汽车停车的20分钟~2小时内,为其提供短时充电服务,充电电流一般处于100~500A之间。

3、换电即电池组快速更换系统,又称机械充电,是通过直接更换电动汽车的电池组来达到为其补充电能的目的,可为续驶里程长又没能及时充电的客户提供更换蓄电池的服务,对卸载下的电池采用地面充电系统进行补充,满足车辆技术、经济和运营的需要。

(二)充电设施分类

充电设施主要分充电桩和充换电设施两大类,其中充电桩分为直流快充桩、交流慢充桩,分别满足电动汽车快速充电、慢速充电的不同需求,占地面积小;充换电设施分为仅可充电的充电站,充电、换电结合的充换电站,本规划中统称充电站。

各充电设施名词解释如下:

1、快充桩:一般配建在社会停车场、路边停车位及办公、酒店、超市等场所的停车位,满足各类插充式电动汽车停车充电使用,充电时间较短,约20分钟~2小时。快充桩可考虑采用交直流一体的结构,既可实现直流快速充电,也可以交流慢速充电。

2、慢充桩:一般配建在居住小区停车位、社会停车场、路边停车位及办公、酒店、超市等场所的停车位,满足各类插充式电动汽车停车充电使用,充电时间较长,约4~12小时。

3、充电站:根据《电动汽车充电站通用要求》(GBT29781-2013)的定义,充电站是采用整车充电模式为电动汽车充电的场所,应包括3台及以上电动汽车充电设备(至少有一台非车载充电机),以及相关供电设备、监控设备等配套设施。充电站按照用途可分为公交车专用充电站、出租车充电站、环卫物流等专用车充电站、城市公共充电站和城际快充站。

结合东莞实际情况,适度提高充电站建设要求,东莞充电站需达到5台及以上电动汽车充电设备,且快充桩和慢充桩的比例应不低于1:4,其他与国家标准保持一致。

4、充换电站:充换电站可为电动汽车同时提供充电与换电服务,与集中充电中心一致。按目前较为常见的7kW充电机来测算,约4~5小时可完成循环充电一次,日工作时间18-20小时,日均循环充电不少于4次。

参考《电动汽车电池更换站设计规范》(GBT29772-2013)的相关内容,本次规划确定每个换电工位配置不少于200箱电池的充架及相应机柜。考虑日循环充电4次、车载4箱电池情况下,每换工位可提供200辆·次/日的换电池服务。投运初期暂按2换电工位充换电站考虑,可提供400辆·次/日的换电池服务,远景预留扩建成4换电工位的可能;另外,站点内充电桩至少可满足4辆电动车同时快速充电。

(三)各分类车辆充电模式选择

不同类型车辆的充换电方式选择与车辆运营方式、日均行驶里程、单位里程能耗水平、动力电池容量、充电时间需求等多方面因素息息相关。结合目前国内其他地区的实际运行情况,本规划中对各类型车辆的特点总结并推荐充电方式如表3所示。

(四)充电设施配置原则

据以上车辆特点及考虑的充电模式,设定各类型车辆充电设施配置原则如下:

公交车充电站配置原则:结合公交场站设臵具备公交车充电服务能力的充电站。公交车辆日间运行不超过1/4的车辆同时快充补电,结合夜间充电(慢充)需求,同时考虑提供换电服务,平均每60辆公交车配置一个专用充电站,公交车原则上不单独配置分散桩。具体的公交车充电设施宜结合场站大小、公交车运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出租车充电站配置原则:结合专用出租车服务站、大型停车场配置充电站。出租车日均行驶里程约500~600公里,运营时间20小时;以每辆电动车续航能力为200公里计算,每日平均换电3次;本规划按4个换电工位充电站考虑,可提供800辆〃次/日的换电池服务。综上,考虑200辆出租车配置一个充电站。充电站内充电桩可对外开放。

环卫、物流及公安巡逻充电设施配置原则:结合专用停车场站或单位内部停车场配置充电桩。根据环卫、物流及公安巡逻车的运行特点,按车桩比1:1配置。

公务车、私人乘用车充电设施配置原则:结合企事业内部停车场和小区停车位配置充电桩。公务车、私人乘用车均按车桩比1:1配置。

按照“适当超前”的规划原则,为提高电动汽车使用的便捷性,满足临时补电的需求,还应补充一定数量的公共充电设施;为满足电动汽车城际出行的需求,还需配置相应的城际快充站。配置原则如下:

公共充电站配置原则:结合交通枢纽、大型文体设施、城市绿地、公共停车场、大型建筑配建停车场、路边停车位等公共停车场所建设公共充电站。

公共分散充电桩配置原则:结合交通枢纽、大型文体设施、城市绿地、公共停车场、大型建筑配建停车场、路边停车位等公共停车场所建设公共分散充电桩。对于建设在路内停车泊位上的充电设施,在选点时,应仔细踏勘,减少对周边交通的影响。

城际快充站配置原则:每个高速服务区在硬件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原则上应配建一座不少于5个快充桩的城际快充站;国、省干线适当配套建设城际快充站。

各类型车辆充电设施配置均应加大电动汽车检测、维修点的覆盖范围,在充电站规划时充分考虑电动汽车检测、维修点的配套建设,强化对电动汽车的配套服务能力。

3  4  5  6  
 


 
猜你喜欢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安全】燃气汽车加气站建设的安全要求 铅酸蓄电池智能充电器原理与维修方法
新型电动汽车锂电池管理系统的设计方案 如何看汽车电池热管理系统
推荐新能源汽车
热门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