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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弘股份资金周转困难 赊销凶猛多起欠款逾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06 09:31:29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汽车网  浏览次数:245


券商:对应目标价43.9元

申万宏源发布研报表示,盛弘股份是国内优质的电子电力设备供应商,专注于大功率电力电子技术。我们认为公司电力电子变换和控制技术处于行业领先水平。我们预计公司2017-2019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8119万元、1.03亿元、1.28亿元,对应EPS分别为0.89、1.13、1.40元/股,当前股价对应估值分别为31、24、20倍。2018年同类可比公司估值为37倍,我们给予公司2018年37倍估值,较当前股价有50%的上涨空间,首次覆盖,给予“买入”评级。风险提示:新能源汽车发展不达预期;充电桩发展不达预期;募投项目产能扩张不达预期。

中泰证券发布研报称,公司基于模块化大功率电源产品技术平台,已成功向市场推出了50~700V/0~300A系列锂电电池检测产品,相较于传统设备,公司的上述产品具有可回馈、可脉冲充放电、能高速实时等特性,2016年收入实现4926万,同比增长195%。

募投项目情况:公司上市募资近3亿元,将优先用于扩大生产规模和建设研发中心,电能质量项目和充电系统项目,建设期均为1年,项目建成后的第3年达产。预计达产后将新增净利润约0.52亿元。

投资建议:我们看好公司作为艾默生系的优质电力电子厂商在未来的发展,认为公司电能质量产品行业地位稳定,保持平稳发展;充电桩与锂电池分成与检测设备受益行业快速发展,同步受益,预计2017-2019年净利润分别为0.73/0.91/1.12亿元,对应增速分别为14.58%/23.89%/23.04%,以同行业公司估值做对比约55X估值。风险提示:市场竞争加剧、产品销售价格下降的风险、产业政策与下游行业波动风险、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外协加工风险。

国泰君安在研报中称,考虑公司电力电子技术的产品线延伸,且电池化成检测设备营收占比逐渐提升,预计公司2017-2019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81、1.08、1.38亿元,同比增长26.4%、33.7%、27.8%,对应EPS为0.88/1.18/1.51元。参考行业平均估值,基于审慎性原则,给予公司2017年15.9倍PB,对应目标价43.9元,首次覆盖增持。风险提示:充电桩市场竞争加剧风险;锂电设备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恒泰证券发布研报称,预计盛弘股份上市初期压力位38元-43元。其主要潜在风险:产业政策与下游行业波动风险。公司业务起家于电能质量产品,其后依托于三电平拓扑技术平台及积累的模块化生产经验,逐渐发展起新能源电能变换设备、电动汽车充电桩以及电池化成与检测设备等三条产品线。报告期,受益于国家基础设施投资规模增加及国家倡导的智能电网建设,电能质量产品行业快速发展,推动公司电能质量产品收入持续增长。得益于我国新能源汽车的政策支持和市场发展,公司对电动汽车充电桩产品的技术研发与营销力度有所加强。若今后公司所处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将可能引起公司收入的不利变动,从而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应收账款余额较大风险。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7,574.39万元、21,413.99万元、23,304.01万元,余额较大。公司主要客户实力雄厚、信誉良好,且公司对应收账款已按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但仍然存在应收账款不能按期回收或无法回收的风险,进而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发行人所在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截止2017年8月7日,中证指数发布的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9.44倍。预计公司2017、2018年每股收益分别为0.81元、0.93元,结合目前市场状况,预计上市初期压力位38元-43元。

部分客户逾期未付货款公司向法院提起四起诉讼

招股书显示,部分客户逾期未付货款,公司向法院提起四起诉讼。

2015年,因苏州东方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到期未支付部分货款,盛弘有限向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调解并根据(2015)吴度商初字第76号《民事调解书》,苏州东方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应于2015年10月25日前支付公司货款40.80万元。2015年10月28日,公司向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苏州东方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支付货款40.80万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案件执行程序终结。公司对苏州东方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所欠货款已单独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并于2016年4月经审批予以核销。

2016年10月,公司向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起诉诺比节能科技(珠海)有限公司未按合同履行付款义务,该案于2016年10月25日由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以(2016)粤0402民初9149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受理。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12月16日下达《民事调解书》,诺比节能科技(珠海)有限公司应在2017年7月30日前分期支付货款。公司已对诺比节能科技(珠海)有限公司应收账款32.19万元单独计提坏账准备16.10万元。

2016年12月,公司向太原仲裁委员会提出裁决山西西山煤电(12.000,-0.10,-0.83%)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货款及相应违约金61.30万元的仲裁申请,该案于2016年12月5日由太原仲裁委员会以(2016)并仲裁字第468号《受理仲裁申请通知书》受理。2017年1月,山西西山煤电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已向公司支付全部到期货款。

2016年12月,公司向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起诉诺比能源技术(珠海)有限公司未按合同履行付款义务,该案于2017年1月3日由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以(2017)粤0402民初27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受理。2017年2月27日,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2017年4月17日,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判决诺比能源技术(珠海)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货款84.55万元、维修费0.31万元及滞纳金等其他费用。

应收账款大幅增长占营收比例超50%

盛弘股份资金周转困难 赊销凶猛多起欠款逾期

应收账款余额变动分析

招股书显示,2012-2016年,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4,026.72万元、6,857.55万元、7,574.39万元、21,413.99万元、23,304.0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57.93%、53.93%、48.35%、69.91%、52.17%。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分别为2.31、2.34、2.17、2.11、2.00。

公司在招股书中提示风险,主要客户实力雄厚、信誉良好,且公司对应收账款已按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但仍然存在应收账款不能按期回收或无法回收的风险,进而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称,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与公司销售收入的季节性和产品结构相关。一方面,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存在明显的季节性,上半年的主营业务收入较少,第四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平均在 40%以上;另一方面,2015 年以来受益于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的大力政策扶持,公司电动汽车充电桩业务发展迅猛,而该业务客户多为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国有企业,账期相对较长。上述两方面因素导致公司报告期末的应收账款余额较大。

最近两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增长,主要系 2015 年下半年以来公司电动汽车充电桩产品收入增长迅速,导致应收账款余额增长较快。

主要产品的销售均价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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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均价情况

盛弘股份资金周转困难 赊销凶猛多起欠款逾期

盛弘股份资金周转困难 赊销凶猛多起欠款逾期

公司的产量、销量和产销率情况

招股书显示,2012-2016年,公司电能质量设备中APF销售均价分别为863元/KW、809元/KW、664元/KW、534元/KW、453元/KW。SVG销售均价分别为368元/KW、344元/KW、278元/KW、230元/KW、204元/KW。电动汽车充电桩销售均价分别为710元/KW、791元/KW、565元/KW、534元/KW、455元/KW。新能源电能变换设备中光伏逆变器销售均价分别为654元/KW、294元/KW、254元/KW、208元/KW、188元/KW。储能变流器销售均价分别为1,538元/KW、1,082元/KW、943元/KW、841元/KW、786元/KW。

公司电能质量产品销售均价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生产同类产品的厂商增加,市场竞争日渐加剧;同时公司产品方案持续改进,推动产品成本下降,为公司产品价格的调整提供了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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