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生物质发电均属可再生能源范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也被称为补贴收入,根据可再生能源法,电网企业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发生的费用,高于按照常规能源发电平均上网电价计算所发生费用之间的差额,由在全国范围对销售电量征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偿;自2016年1月1日起,征收标准经过多次调整后提高至每度电1.9分。财政部预算数据显示,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在大多数年份可以覆盖支出,且每年基本有少量盈余。转变发生于2015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高于支出的平衡状态被打乱,2015年支出缺口较大,2017年也有微小缺口。伴随可再生能源项目不断投产运行,该科目的支出压力将持续增加。
与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及其安排相比,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收支的变化异常显著。数据局部反映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征收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市场发展均面临不同程度的困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从2012年开始设立,最初两年出现收入远大于支出的状况,而之后三年,随着市场主体不断扩大,基金收入趋于稳定,出现支出远大于收入的状况;而同时市场主体在进一步发展中也遇到不少问题,比如收集体系及再生资源的利用链条等,2017年仅支出0.66亿元。
市政污水市场化进程中,城市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不断趋于饱和,且污水处理费与自来水费被绑定一起进行收缴,污水处理费相对稳定可控,从国家层面看,三年以来全国污水处理费收入一直大于支出,而两者差额在逐渐减少。
财政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全国各地区经济发展程度差别极大,而且伴随环保政策的不断调整和完善,在中国环境保护产业的动态发展中市场主体也在不断发生演变,一篇分析不足以概况其全貌,后面将持续跟踪报道。
原标题:八年,财政每花100块、4块花给环保,多还是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