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河南、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西省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人民政府,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人民政府,陕西省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人民政府:
为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汾渭平原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有关要求,根据国控点实况监测数据,我部对汾渭平原11个城市2018年10月-2019年1月细颗粒物(PM2.5)浓度及同比变幅分别进行排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18年10月-2019年1月,汾渭平原11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范围为58-100微克/立方米(μg/m3),平均为80μg/m3,同比持平;PM2.5平均浓度最低的是吕梁,为58μg/m3;浓度最高的是咸阳,为100μg/m3。
汾渭平原11个城市中7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其中5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降幅满足秋冬季改善目标进度要求,降幅排名前3位的城市是吕梁、运城和渭南,同比分别下降14.7%、8.7%和8.6%;洛阳、三门峡、晋中和临汾PM2.5浓度同比分别上升18.6%、12.5%、11.3%和5.5%。
根据中国气象局国家气候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联合会商预测分析,受厄尔尼诺影响,2019年2-3月汾渭平原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降水偏少,冷空气活动较弱,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接近十年平均,但较2018年同期偏差,静稳天气发生概率较高。请各地再接再厉,巩固深化污染防治措施,实施精准防控,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确保完成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目标。
附件:汾渭平原2018-2019年秋冬季PM2.5平均浓度及同比变幅排名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2月18日
抄送: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办公室,山西、河南、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山西省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局,陕西省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局。
附件:
汾渭平原2018-2019年秋冬季PM2.5平均浓度及同比变幅排名
原标题:关于通报重点区域2018年10月-2019年1月环境空气质量有关情况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