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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再生|瑞典马尔默的“零废弃”经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6-12 09:11:11   浏览次数:184


VA SYD是由斯康纳省多个市政府联合成立的专门负责废水和废物管理的机构。居民每年向VA SYD支付垃圾处理费,用于购买垃圾处理服务。除了社区内的日常垃圾回收点,VA SYD还在区域内建有一些相对较大的公共回收站,居民可以将大件废物或有毒废物送往这些回收站专门处理。在实际运营中, VA SYD将不同的垃圾处理服务外包给一些专业企业完成。例如:真空管道系统由恩特华(Envac)公司设计安装,一般回收点的清洁维护由朗赛尔(Ragn-Sells)公司负责,运输企业里诺诺顿和奥森斯负责从社区垃圾收集点和公共回收站将分类的垃圾运输至区域回收中心。通过引入这些私人企业,废物管理系统的整体效率得以提高。

Sysav是由14个市政府联合成立的非营利机构,负责运营具体的废物处理设施,包括垃圾焚烧厂和餐厨垃圾堆肥发酵厂。垃圾焚烧厂为热电联供,餐厨垃圾堆肥发酵后可生产有机肥和沼气,沼气为当地的公交汽车提供能源。2016年Sysav共收集处理了33700吨餐厨垃圾,并提供了马尔默和布尔勒夫60%的区域供暖。投入社区垃圾分类点的塑料、玻璃等可回收材料也通过垃圾转运运输到Sysav的区域回收中心,然后转交给专业的再生材料生产企业负责进一步的循环利用。

3 引入生产者责任延伸机制

城市废物管理系统有效实现了从社区到处理中心的垃圾分类回收与再利用,但这种方式并没有触及废物产生的根本机制,因此无法从源头扭转废物日益增长的趋势。

1988年,托马斯·林赫斯特在对瑞典环境部的报告中首次提出生产者责任延伸制(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的概念,试图通过重新划分废物管理的责任,让生产者对其产品承担更多废物管理的责任,从而激励企业从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角度,考虑资源效率和环境影响。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引入,一方面为地方公共废物管理系统增加了一定的资金来源,另一方面促使企业有动力通过改进产品设计和商业模式的创新减少废物的产生,提高材料的可循环利用性。

在现实中,一些企业联合起来建立生产者责任组织,共同承担产品废弃后的回收责任。其中一些生产者责任组织的回收体系也进入到社区之中,成为与城市废物管理系统相平行的另外一个废物回收与循环利用体系。生产者责任组织的回收系统与城市废物管理的回收系统有一定的交叉和重叠。

以“包装材料和报纸杂志生产者责任组织”(FTI: Förpacknings & Tidnings Insamlinge)为例,生产者会在消费者购买产品的时候收取一定的押金,交给FTI。FTI用这笔钱资助零售商建立和运行逆向物流网络,消费者将饮料瓶等废弃包装投放到商场内的自动回收机,可以获得一定的押金返还。FTI也可以向斯萨乌支付一定的费用,回收消费者丢弃到垃圾桶中的废弃包装物。最终FTI需要保证市面上的废弃包装和废报纸杂志达到政府制定的回收和循环利用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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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I在社区中设置的废报纸和废包装专用回收箱(左),超市中设置的废弃灯泡和聚对苯二甲酸类(PET)塑料瓶专用回收机(右)

城市“零废弃”运动的启示

综上所述,马尔默城市废物管理系统一直由地方政府主导,其内容与形式随着社会环保理念与技术发展而更新变化。马尔默的“零废弃”发展经验对于中国城市废物管理体系的建设规划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1 新技术推广的社会适用性

中国城市废物管理近些年来比较热衷于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从西港社区和奥古斯滕堡的发展经验来看,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需要与特定的社区空间和应用场景相适应,并与城市废物管理处置的基础设施系统相衔接。西港社区采用的封闭式真空垃圾管道系统是社区回收技术创新的有益探索,但该系统并没有在马尔默市得到广泛推广。

该技术曾在2010年被引入我国,在北京电力医院、天津生态城、广州亚运城社区等项目中有示范性的应用。但实际情况是真空管道系统大多变成房地产商宣传的噱头。

以广州亚运城社区为例,由于运营成本较高,以及无法与城市废物处理系统对接,2010亚运会结束后封闭自动垃圾系统便停止运行,恢复传统的垃圾箱投放方式。由此可见,新技术的应用离不开特定的社区场景,也不能脱离城市废物管理的现状。

2 多层次管理系统有效衔接

垃圾分类和循环利用涉及多层次管理系统的有效衔接,包括国家层次的资源效率宏观目标与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城市尺度的废物管理系统和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社区尺度便于分类投放和循环利用的生活空间建构。

从马尔默奥古斯滕堡生态城的案例来看,尽管奥古斯滕堡的居民大多是来自海外的新近移民,并没有像当地人一样接受过垃圾分类的系统化教育,但在良好的社区分类设施和指引体系的引导下,仍然能够普遍按照8类垃圾分类的标准进行垃圾投放。由此可见,除了普及性的公众教育和宣传,城市和社区尺度的空间规划与设施完善对消费者行为的改变也是非常重要的。

早在200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曾率先在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桂林、广州、深圳、厦门等8个城市试点垃圾分类收集。但无论民间自发的垃圾分类尝试,还是政府的示范项目,大多都难以维系。其中的一个根本原因就在于社区尺度的分类活动与城市尺度的基础设施和管理系统难以有效衔接。

2017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在46个城市强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新一轮宏观政策推动无疑需要地方层次的政策配套与行动落实。

3 探索生产者责任延伸机制

随着我国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废物量不断增长,处理难度增加,处理设施的邻避问题日渐突出,探索新的废物管理机制,从源头激励废物减量和促进循环利用的需求也越来越紧迫。瑞典引入生产者责任延伸机制的经验对我国当前城市循环经济体系建设具有特别重要的借鉴意义。

2017年国家发改委公布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率先确定对电器电子、汽车、铅酸蓄电池和包装物等4类产品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这一政策将对我国城市目前现有传统资源再生和废物管理系统带来显著的冲击,再生利用和废物处理的设施、回收体系的空间布局和运营模式等都将在新的责任划分原则下,面临结构调整和利益重组。

比较而言,瑞典是在已经相对完善的城市废物管理系统上增加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作为现有的废物管理系统的资金和回收渠道的补充,而中国原有城市废物管理系统的建设并不完善,给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提供了更大的创新和发展的空间。发挥相关主体的主动创造性,共同推进城市和社区向着“零废弃”的目标发展,是中国探索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向。


原标题:垃圾再生|瑞典马尔默的“零废弃”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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