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环保节能 > 环保节能 > 正文

湖北省“十三五”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规划(修订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04 09:06:45   浏览次数:167


1.1.8环卫设施

“十二五”期间,我省积极推进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体系建设,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大力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着力改善人居环境,环卫设施运行、管理和服务水平得到了大幅提升,我省环境卫生事业取得了巨大进展。

截止2016年底,我省无害化垃圾处理设施共73座,其中垃圾填埋场57座,无害化处理能力15636吨/日,焚烧处理厂13座,无害化处理能力13016吨/日。已建成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中卫生填埋场占78%,焚烧处理厂占18%,无害化处理能力卫生填埋场占52%,焚烧处理厂占43%。

截止2016年底,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880.13万吨,生活垃圾处理量854.62万吨,无害化处理量843.14万吨,生活垃圾处理率98.33%,无害化处理率91.51%。县城生活垃圾清运量195.34万吨,生活垃圾处理量172.90万吨,无害化处理量142.25万吨,生活垃圾处理率88.51%,无害化处理率72.82%。

截止2016年底,全省共1499座垃圾转运站,全省共6358座公共厕所。

1.1.9园林绿化

“十二五”期间,全省城市园林绿地建设稳步发展,绿化指标逐年提升,园林绿地布局日趋均衡,空间结构逐渐完善,同时绿地综合功能不断提升,推动了城市全面可持续发展,城市大环境绿化面貌有了明显提升。2015年,武汉凭借对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后建设园博会,获得“C40城市气候领袖群第三届城市奖”。

我省园林城市创建取得显著成果,截至2016年底,我省31个城市(县城)被评为国家园林城市,占我省城市(县城)总数的40.8%,在中部城市中起到一定的示范作用。截至2016年底,湖北省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29%,建成区绿地率31.8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78平方米。其中,湖北省设市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7.60%,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2.9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99平方米;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0.84%,建成区绿地率达到27.2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94平方米。

1.1.10智慧市政

湖北智慧市政设施建设刚刚起步,武汉市搭建污水处理综合运营管理平台,依托云计算技术构建、利用互联网将各种广域异构计算资源整合,形成一个抽象的、虚拟的和可动态扩展的计算资源池,再通过互联网向用户按需提供计算能力、存储能力、软件平台和应用软件等服务。

1.2存在问题

1.2.1道路交通

(1)交通出行与交通建设出现阶段性冲突

“十二五”期间,湖北省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带来机动车迅猛增长,交通压力与日俱增。各地顺应时势,加快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基础设施建设与交通需求增长相互叠加,形成城市交通出行的“阵痛期”。

(2)交通结构仍需继续优化,绿色交通需要强化

相比于世界同类城市,我省轨道交通出行比例依然偏低。城市的步行和骑行空间未得到有效尊重,被不断挤压,慢行出行环境不佳,武汉等大城市尤为突出。

(3)建设资金融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

目前,全省各地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管养基本依靠上级下达计划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能力十分有限。巨大的基建投资,在政府投资主导的同时,也需要社会资本的积极参与,这为各类相关企业提供了巨大的投资机会。

1.2.2综合管廊

由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滞后,各城市地下管线独立分别敷设,存在以下问题:

(1)信息共享机制不畅,管线事故不断

大部分地方没有建立统一的管理办法,地下管线的资料信息大都保存在权属单位,既不规范,也不健全。很多地方由于地下管线资料不全、管线走向及位置不明,在城市建设施工中,事故不断。

(2)管理制度不顺,管理责任不清

产权分散,多头管理。很多城市没有明确综合协调管理部门,城市地下管线的权属分散在多个单位。城市地下管网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维护、改建缺乏统一的协调,各行其是,“拉链式”马路现象频发。

1.2.3供水设施

(1)制水质量与安全供水要求存在差距

部分水厂建设标准低,净化设施改造和技术升级尚未达到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实施要求,难以适应饮用水标准提高和水源水质下降的双重压力,需进一步加快推进水厂升级改造,确保供水水质安全。

(2)供水管网和二次供水问题突出

目前全省仍有大量材质落后服务期限超过30年的管网,导致水质合格率管网水低于出厂水;城市供水管网老化、材质落后问题突出,特别是大中城市长期以来被动适应城市“摊大饼式”快速扩张,供水管网改造进程慢、效益低,管网系统和管网资产逐步趋于“劣化”,漏损高、能耗高、成本高,造成“爆管”现象频发,甚至引起局部或全城停水。

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和管理多元化,监管职责不明确,运营维护责任不到位,专业化管理程度低,设施跑冒滴漏严重,供水“最后一公里”的水质安全问题突出;大部分城市还没有实现供水管网数字化和水厂运行自动化,难以做到精细化管理。

(3)公共供水设施发展不平衡

全省设市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为99.12%,县城为92.91%。但仍有部分地区供水设施简陋,专业管理水平较低,缺乏有效监管,水质安全隐患突出,并且水资源利用粗放。

(4)供水应急能力建设滞后

供水应急体系建设起步较晚,公共供水能力总体上依然滞后于城市发展的要求,水质应急监测能力弱,水厂设施应急能力差,应急装备和物资储备缺乏,大多数供水企业应急预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同时,应急水源供水工程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单一水源城市供水安全风险突显,亟待加强全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应急备用水源地规划建设工作。

1.2.4污水设施

(1)雨污分流比例较低

全省排水管网雨污分流制比例为59.96%,其中,设市城市排水管网雨污分流制比例为60.98%,县城排水管网雨污分流制比例为54.21%。由于历史原因,老城区雨污分流难度较大,排水管渠合流制所占比重较大,城市内部渠道污染较为严重。

(2)污水收集能力有待提高

“十二五”以来,污水收集管网长度稳步增长,污水收集能力显著提高,但是由于污水收集系统不完善,现有污水收集系统不健全等问题,导致污水处理效能降低。目前来看,污水收集存在问题的区域主要存在于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地区的污水截流和收集。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力度不够,对难以改造的,还有部分管道未采取截留、调蓄和治理等措施。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不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和同步运行。

1.2.5排水防涝设施

(1)雨水管网密度较低

随着城镇化快速发展,新区建设面积不断扩大,但相应的地下排水管网没有及时配套完善。截止2016年底,全省平均道路密度为8.03公里/平方公里,排水管网密度为10.12公里/平方公里。部分市县排水管道密度低于道路密度,排水管道建设落后于城市道路建设。

(2)内涝情势严峻

在城市化过程中,部分城市存在开山毁林、填埋河湖坑塘、明渠改暗沟等现象,破坏了原有的自然生态系统,增大了城市排水防涝的压力。随着城市的扩展,土地利用方式发生了结构性的改变,原来的郊区变为了城区,不透水面积迅速增加,雨水蓄、滞、渗的能力减弱,增大了雨量径流系数,造成雨水管网排水能力不足。

 

 
推荐环保节能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