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 定期开展露天烧烤摊点违法经营专项检查,所有流动烧烤摊点必须入店或集中经营,室内烧烤需配备油烟净化设施。
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
实施时段:持续推进
19 . 严格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和石材加工行为 ,城区范围内禁止室外干法打磨、切割、露天喷涂等作业。
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实施时段:全年
20 . 积极推进农村炕烟污染治理,按照属地管理,源头管控,先易后难、梯次推进的原则,在全市推广使用新型农村节能环保暖炕 和洁净型煤、生物质煤等清洁能源, 综合整治 城区及近郊农村土炕和小煤炉, 从源头上解决炉烟炕烟造成的大气污染问题。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市科技局、国网张掖供电公司
实施时间:2018年10月底
(五)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减少尾气排放
21 . 开展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回头看”,对已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的加油站、油罐车、储油库开展油气检测复测工作。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中国石油甘肃张掖销售分公司、中国石化甘肃张掖石油分公司
完成时间:2018年9月底
22 . 加快老旧机动车淘汰,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报废淘汰,确保完成省上下达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任务。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交通局运输局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底
23 . 按照张掖市机动车环保检测联网工作实施方案,持续推进机动车环保检测联网工作。 2018 年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率达到应检车辆总数的95%。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底
24 . 积极推进“绿色交通”与“低碳出行” ,借助“互联网+交通”模式,推进 公共 自行车、漫客智能共享单车交通系统建设,合理增加自行车服务点和数量, 方便市民出行,减少尾气排放。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底
25 . 在城市公交客运、出租客运、城市环卫和城市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新增及更新机动车的过程中全面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委、市科技局
实施时间:全年
26 . 严格禁止黄标车和排放明显可视污染物的机动车在城市建成区内通行,规范过境大型货运车辆进城通行,主城区范围内规范三轮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农用车辆通行。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实施时间:全年
(六) 强力推进工业污染源治理, 实现全面达标
27 . 完成甘肃电投张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开展甘肃张掖巨龙建材有限公司、临泽宏鑫矿产实业有限公司、甘肃山丹腾达西铁合金冶炼有限公司、山丹铁骑水泥有限公司等重点工业企业无组织、有组织排放达标治理,年底前完成全面达标排放治理改造。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 各县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