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环保节能 > 政策法规 > 正文

全文|《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18—2020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20 16:06:06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环保网  浏览次数:320


附件:1.名词解释

2.《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18—2020年)》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1

名词解释

1.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2.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商业综合体等场所经营单位。

3.生活垃圾末端处理减量率(人均)=(2017年全市生活垃圾人均处理量-该年度全市生活垃圾人均处理量)/2017年全市生活垃圾人均处理量。

全市生活垃圾人均处理量=全市进入焚烧和填埋处理设施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总量/常住人口数。

4.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指在进入焚烧和填埋设施之前,可回收物和易腐垃圾(餐厨垃圾、农贸市场易腐垃圾等)的回收利用率总和。

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生活垃圾产生量。

 

 
关键词: 生活垃圾 分类 垃圾

 
推荐环保节能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