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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通州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21 10:00:52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环保网  浏览次数:365


任务36:全面落实水务、环保、园林、市政、农委、农业、住建等相关部门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相关任务,全面推进各乡镇出境断面水质达到V类水体标准,确保河流水质与上一年度相比有所改善。

牵头领导:王岩石

牵头单位:各乡镇政府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区园林绿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市政市容委、区农委、区农业局、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通州分局等

(十五)承载力评价

任务37: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完成区级水资源承载能力现状评价。

牵头领导:王岩石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通州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园林绿化局、区环保局等,各乡镇政府

任务38:建立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完成区级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

牵头领导:王岩石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通州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园林绿化局、区水务局等,各乡镇政府

(十六)优化空间布局

任务39: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应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积,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水域。

牵头领导:阳波

牵头单位:市规划国土委通州分局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环保局、区园林绿化局、区水务局等,各乡镇政府

任务40:完成河道保护及管理范围划定,明确河湖利用和保护要求。

牵头领导:王岩石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通州分局、区环保局、区园林绿化局等,各乡镇政府

(十七)切实加快潮白河流域治理

任务41:加快乡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面源污染治理等措施,协调配合市级部门加快推进建设于辛庄、贾后疃等湿地建设。加强与河北地区流域协作,推进潮白河跨界河流的生态河流治理,推进消除潮白河下段吴村断面劣Ⅴ类水体。

牵头领导:王岩石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农委、区种植业中心、区农业局、区经济信息化委、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通州分局、区园林绿化局等,相关乡镇政府

(十八)切实加快北运河流域治理

任务42:通过乡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面源污染治理等措施,推动北运河王家摆断面、凤港减河小屯断面、港沟河后元化断面水体水质取得明显改善。

牵头领导:王岩石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农委、区农业局、区经济信息化委、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通州分局、区园林绿化局等,相关乡镇政府

(十九)落实大运河文化带水环境保护工作

任务43:加强大运河沿线水环境监测,摸清大运河水环境质量现状,及时掌握水质状况,为推进大运河保护提供支持保障。

牵头领导:王岩石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农委、区农业局、区经济信息化委、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通州分局、区园林绿化局等,各乡镇政府

(二十)严格环境风险控制

任务44: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治理,完善区级、镇级、村级水源地应急管理措施,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牵头领导:王岩石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农委、区农业局、区卫生计生委、区经济信息化委、区安全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通州分局、区园林绿化局等,各乡镇政府

(二十一)加大执法力度

任务45:实行涉水企业“红黄牌”管理制度,依规对污水排放超标超证的企业给予警示,并按季度向社会公布受到警示的企业名单。

牵头领导:王岩石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经济信息化委、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通州分局、通州工商分局、区园林绿化局等,各乡镇政府

任务46:围绕不达标水体水环境质量改善,定期开展重点流域水环境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

牵头领导:王岩石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通州公安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水务局、区经济信息化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市政市容委等,相关乡镇政府

(二十二)提升监管水平

任务47:完善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完善手工监测与自动监测相结合的监测体系;5月底前,完成通州区吴村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房建设。配合市级部门启动地表水市级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选址和论证工作,提升自动监测水平。加强监测质控,进一步提高监测数据质量,依法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牵头领导:王岩石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通州公安分局、区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国土委通州分局、区市政市容委等,各乡镇政府

(二十三)建立激励机制

任务48:全面实施辖区内乡镇间水环境区域补偿机制,压实乡镇水污染防治责任。

牵头领导:王岩石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区农委、区农业局等,各乡镇政府

(二十四)落实河长制

任务49:各级河长要按照河长制配套制度规定,履行巡查、督导、检查、整治等河长职责;各乡镇、街道继续完成“三查”、“三清”工作,加强河道(沟渠)的日常管护工作,确保辖区内水环境整洁;完成通州区“一河一策”的编制工作,推动河长制信息化数字平台的建设,推动第三方机构参与对河道管理保护效果的监督和评价,落实河长制的考核制度。

牵头领导:王岩石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财政局、区农委、区农业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等,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十五)严格督查考核

任务50: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强日常督查、督办、协调,推进水污染防治任务、水环境治理工程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同时,对各乡镇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和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牵头领导:王岩石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通州分局、区市政市容委、区卫生计生委、区农委、区农业局、区安全监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财政局等,各乡镇政府、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原标题: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通州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键词: 牵头 水务局 通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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