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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分布式发电市场交易政策要点解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13 15:43:01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220


四、国家补贴

1.建设规模管理

目前,国家主管部门对新能源国家补贴实施年度建设规模管理(即年度“盘子”),未纳入年度建设规模指标的项目无法获得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但分布式新能源(如屋顶分布式)不限制建设规模,项目投产即纳入补贴范围。

《通知》对分布式发电补贴问题规定了重大转变,即分布式发电也将实施规模管理,试点地区将一次性确定到2020年底的总建设规模及分年度新增建设规模。试点地区新建50兆瓦以下的风电、光伏项目均按照市场化交易模式建设。

2.分布式发电享受补贴时间

《通知》规定,纳入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可再生发电项目建成后自动纳入可再生能源补贴范围,按照全电量给予度电补贴。

3.补贴标准

业内关于分布式光伏国补标准下调已预测为大概率事件。《通知》明确了国补下调的具体标准,即:

(1)单体项目容量不超过20兆瓦的,度电补贴需求降低比例不得低于10%;

(2)单体项目容量超过20兆瓦但不高于50兆瓦的,度电补贴需求降低比例不得低于20%。

五、前景展望

2017年被业界誉为分布式光伏元年:2017年1-6月全国光伏新增装机超过24GW,其中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超过7GW,是去年同期的2.9倍。然而,分布式电力发展存在的众多体制机制性问题,亟待“顶层设计”。《通知》出台必将对分布式电力发展构成极大的利好:

1、分布式“售电”将成为一种合法的商业模式。《通知》突破了传统分布式“自发自用”的模式,使得分布式电力真正进入“售电”阶段。对于投资人而言,设计一整套合规的分布式售电商业模式将是当务之急。

2、分布式“售电”将与“微电网”并肩发展。分布式“售电”必须依靠电网,而电网高额的过网费将会决定分布式电力“生死存亡”。投资人同步布局“微电网”+“分布式”的模式,承担某一区域内电网企业的职责,也将会成为投资人对某区域的整体化能源解决方案的一部分。

律师建议:新型商业模式的出现,需要系统考虑并控制其法律风险,如电费回收、结算、投资项目法律尽职调查、售电协议签署以及配电区域划分、售电牌照办理等,确保项目在合规、合法的道路上实现最大程度的商业利益。

相关新闻:重磅!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

 
关键词: 光伏 分布式 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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