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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东环保十大事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20 12:14:02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615


6 开展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以下简称环保垂改工作)。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垂改工作,主要领导同志均作出重要批示。经省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成立了由省委副书记、省长龚正同志任组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群同志和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杨东奇同志任副组长的省环保垂改领导小组。省委、省政府和省垂改领导小组先后6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环保垂改工作。

山东省环保厅会同省编办等有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精心谋划安排、狠抓工作落实,认真组织开展全省环保垂改工作,在广泛调研学习、深入摸底调查、充分沟通对接的基础上,起草了省环保垂改实施方案(已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制订了省环保垂改总体工作方案和省环保厅“三定”规定(已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编制了干部管理、人员划转、资产划转、档案管理等4个配套文件,指导17市编制起草了市级垂改工作方案。目前,全省环保垂改工作正全面有序推进。

7 开展环境应急实兵演练暨监察监测技术比武竞赛

2017年10月30日~11月1日,山东省环保厅首次联合省总工会、共青团省委、省妇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青年志愿者协会在青岛市举办了2017年山东省环境应急实兵演练暨监察监测技术比武竞赛活动。

环境保护环境监测司、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省环保厅(局),共青团省委、省妇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青岛市政府、青岛市西海岸新区管委有关领导,17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省环保厅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青岛市志愿者救援队伍对本次比武竞赛活动进行了观摩指导。

比武竞赛以大气环境污染应急为主,将应急演练与监察、监测比武相结合,形式新颖,效果显著,不仅是对全省环保队伍精神风貌和业务素质的一次全面检阅,也是对环境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的一次全面考验,更为参赛队伍提供了业务理论和演练实践相结合的良好平台。集中展示了山东省环保队伍顽强拼搏、训练有素、敢打必胜的良好精神风貌,检验了处置环境应急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防控能力和实战能力,强化了环境应急责任意识,增强了全面做好环境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推动山东省环保队伍职业化建设提供了坚实平台。

对本次比武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省环保厅印发通报进行了表扬,取得单项考核成绩优秀的7人(次)参赛选手分别被共青团省委、省妇联授予了“山东省青年岗位能手”和“山东省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8 完成第一批省级环保督察

成立了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厅。2017年3月5日~3月6日,举办了环保督察培训班,培训了238名督察人员。3月10日,领导小组召开了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方案》,决定启动省级环保督察。3月16日~3月17日,督察组进驻各市前,组织参加督察的170多名人员进行了进驻前培训。

3月22日~4月16日,组成5个省环保督察组对莱芜市、潍坊市、菏泽市等10个市开展了环保督察。期间,共召开了10次动员汇报会,与被督察市市委书记、市长等517名负责同志进行了谈话,调阅资料档案27560份,走访问询300个市直部门和单位,制作笔录233份,下沉县(市、区)74个,核查问题290个。

共交办群众举报案件3589件,其中,责令整改2383家企事业单位,关停取缔966家,立案处罚642家,罚款金额达4327万元,立案侦查49件,对62名环境违法人员实施行政拘留,对34名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约谈1623人,问责606人。6月6日完成了对这10个市督察意见的反馈工作。

8月29日,组织10个督导组对相关市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进一步推动了问题整改进程。

9 配合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工作

成立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山东省委、省政府两次召开迎察动员会议,省环保厅先后两次组织召开各市环保局局长及督察工作负责人座谈会,两次组织召开省直47个部门督察联络员会议,通报中央环保督察情况和反馈意见中存在的问题。

2017年8月10日~9月10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山东省开展环保督察。期间,协调配合中央环保督察组与25名省级领导和12名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个别谈话;对全省12个市开展了下沉督察和补充下沉督察,对59个县(市、区),176家企业、园区等进行了现场督察。在规定时限内先后向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档案资料9批,共1506盒、33000多份。

2017年9月底,中央督察组交办的8170件群众举报信访件已全部办结。12月26日,中央环保督察组正式向山东省反馈督察意见后,山东省迅速成立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一步,山东省将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时间节点要求,认真完成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10 《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正式施行

《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于2016年10月由山东省环保厅印发,自2017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系统同步上线。

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采取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年度记分制,等级分为3级,即环境信用绿标企业、环境信用黄标企业、环境信用红标企业,评价指标和程序简明,与日常环境监管工作有机结合,时效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较强。同时建立了记分核销机制,促进企业积极整改,有利于强化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也有利于激发企业改进环境违法行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截至2017年12月底,全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系统共录入违法违规案件5万余个,评价红标企业1900余家、黄标企业3万余家。 (来源:中国环境报 周雁凌 季英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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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环保 山东省 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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