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其他事项
(一)各光伏发电项目的发电数据必须以供电部门提供的为主,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创意产业园管委会、市科工信局要积极和三亚供电局对接,获取相关发电数据,将符合条件的光伏扶贫项目及企业投资项目相关申请材料于12月15日之前报三亚供电局进行复核;三亚供电局要主动配合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创意产业园管委会、市科工信局提供好光伏发电数据。
(二)由于此次申请补贴为我市开展第一次市级补贴发放工作,故符合申请条件的项目可统计累计发电量(累计至2018年9月30日)进行申报。
(三)项目申请材料一式三份,请三亚供电局于12月30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市发展改革委,逾期不予受理。
(四)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中,除原件外其他材料需加盖公章进行确认。
(五)已享受国家金太阳或光电建筑一体化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的光伏发电应用项目不在此补助范围。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黄迎春,联系电话:88278768
三亚供电局梅章伟,联系电话:18289784256
附件:1.三亚市居民家庭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资金申请表(个人居民)
2.三亚市公共机构建筑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资金申请表
3.三亚市其他类型建筑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资金申请表(建设单位专用)
4.三亚市其他类型建筑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资金申请表(建筑物权属人专用)
附件1-4: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资金申请表
附件5:三亚市光伏扶贫发电项目补贴申请明细表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