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4日,江西省发改委《关于做好近期光伏发电应用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对于利用固定建筑物屋面、墙面及附属场所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根据新政,5月31日(含)前并网的可纳入国家认可的规模管理范围。目前,国家正在研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在国家政策细则最终明确前,各地、各企业应高度重视政策风险,审慎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未开工项目暂不宜开工,已做好前期工作的项目按新政要求对项目进行重新评估。
对于国家新政前已建成或在建的固定建筑及其附属场所分布式发电项目,且项目履行了合法程序备案或审批手续的,请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按现行政策抓紧做好接网服务。
◆2018年10月9日,江西抚州东乡区扶贫移民办发布《关于下达2018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方向)第三批项目资金安排的公示》。该公示现拟对该项目扶贫资金作出第三批安排,共9个项目,均为东乡区光伏农业合作社受损光伏重装项目,扶贫资金共计101.9076万元。
◇2018年10月15日,神木市人民政府发布《神木市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指导办法》。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发电收益(除运维管理费用外)全部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贫困户帮扶等。因不可抗力和政策等原因,导致运维管理费用增减和收益的变化,报市扶贫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2018年11月20日,江西省能源局发布《光伏扶贫推进情况说明》,从纳入国家补贴政策看,已纳入国家补助目录项目有38784个、装机容量73.175243万千瓦;正在申报纳入国家补助目录项目有10587个、装机容量90.3557911万千瓦。
◇2018年11月21日,江西省能源局发布《江西省电力建设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2018-2020年重点推进新能源、水电、火电、抽水蓄能等电力项目,装机规模共计1440万千瓦。新建光伏发电100万千瓦;风电200万千瓦;三年计划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516万千瓦,占新增电力项目比例超过三分之一。
新能源车/充电桩相关政策
◆按照《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显示,到2020年底,江西省建成充电站260座,充电桩约10万根,满足超过1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补助标准:按照《江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省级补贴资金管理及发放暂行办法》,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一、建设补贴:按照额定输出功率,一次性补贴,直流充电设施(含交直流一体机)400元/千瓦,交流充电设施200元/千瓦。二、运营补贴:按照实时采集的数据,专用充电设施0.15元/千瓦时、公用充电设施0.25元/千瓦时。
◇2018年5月31日,江西省政府发布《关于印发2018年江西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励办法的通知》,奖励办法分别针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三电”关键零部件(动力电池、电控、电机)系统生产采购企业制定奖励标准,其中新能源汽车乘用车销售量大于50000量则车企最多可获得奖励3600万元,“三电”销售或采购额超过(含)5亿元,则可最多获奖励500万元。
▲ 表3: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销售达标奖励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