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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省已过截止时间!19省光伏竞价规则梳理,这些差异要理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6-21 09:02:33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511


十一、广东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9〕4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我省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参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竞争性配置的办法(试行)》,制定本方案。

一、申报范围

竞争配置项目申报范围为在2019年度并网或承诺2019年并网的普通光伏电站项目或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纳入2019年第一批光伏发电平价上网计划(发改办能源〔2019〕594号)的项目不得申报。其中,普通光伏电站项目是指装机容量6兆瓦及以上的项目,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是指就地开发、就近利用且单点并网装机容量小于6兆瓦的户用光伏以外的各类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二、申报条件

竞争配置项目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已完成项目备案。

(二)具备接入和消纳条件。

(三)落实项目土地(场地)建设条件。其中利用建筑物建设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其所用建筑物须为自有(提供房屋产权证)或签订长期(15年以上)租用协议;利用地面建设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须签订长期(15年以上)租用协议并提供县级(含)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支撑性文件。

三、竞争方式

(一)对申报国家补贴的普通光伏电站项目,参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竞争性配置的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实行综合评分排序。按照《通知》对预期上网竞价有关规定和要求,本次上网电价报价和评分方法为以0.1厘/千瓦时为最小报价单位,每降低0.1厘/千瓦时,得0.03分(评分细则详见附件2);我省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0.55元/千瓦时(含税),项目承诺上网电价降价不设上限;其他方面的评分,按《办法》执行。因国家对该类项目投产时间有具体要求,因此省优先支持条件成熟、综合评分在50分(含)以上的项目,并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序上报(得分低于50分的不上报),最终以国家竞价确定的结果为准。

(二)对申报国家补贴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直接竞价排序。即申报电价以0.1厘/千瓦时为最小单位,其中全额上网项目申报电价不得高于我省0.55元/千瓦时的指导价;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申报电价不得高于0.553元/千瓦时。省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按照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上报国家;不具备必备条件的项目,不参与竞价排序。

四、工作程序

(一)各地级以上市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企业申报,并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申报的预期上网电价文件由申报企业封装,无需审核),并出具初审意见,于6月25日前将通过初审的项目申报表(附件1)及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一并报送省能源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大院11号楼101室),逾期不再受理。

(二)省将对各市报送的申报国家补贴的普通光伏电站项目、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分别组织项目综合审核打分与评分排序、资格条件审查与竞价排序,并将符合要求的项目按规定上报国家能源局。

五、申报材料

(一)普通光伏电站项目所需的支持性材料

1.项目备案文件。

2.项目申报的预期投产承诺。(参考附件3)

3.项目申报的预期上网电价。(参考附件4,普通光伏电站项目预期上网电价文件需密封并由市能源主管部门转交省能源局)

4.项目单位对项目采用技术标准、履行环境保护和安全质量管理等情况的说明和承诺。(参考附件5)

5.加盖项目单位公章的竞争性配置自评表(附件2)及评分指标对应的证明材料。

(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需的支持性材料

1.项目备案文件。

2.项目申报的预期投产承诺。(参考附件3)

3.项目申报的预期上网电价。(参考附件4)

4.项目单位对项目采用技术标准、履行环境保护和安全质量管理等情况的说明和承诺。(参考附件5)

5.土地(场地)落实情况支持性文件。利用地面建设的项目,请提供县级(含)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支撑性文件,包括土地类型及成本、综合服务保障体系落实情况及配套支持政策。(参考附件6)。依托建筑物建设的项目,提供落实场地使用权的证明文件。(参考附件7)

6.由电网企业出具的项目接入支持性文件。

7.于2019年度已并网项目还需提供电网企业出具的并网证明文件。

六、有关要求

(一)各市能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竞争配置工作,对申报项目严格审核把关,不符合申报条件、支持性文件不全的项目不得上报。

(二)请广东电网公司在充分考虑已并网项目和已核准项目的消纳需求基础上,在优先保障平价上网项目的电力送出和消纳前提下,研究提供全省新增光伏消纳能力分析评价意见,并编制电力消纳市场及接入系统研究报告。同时组织各市县供电公司做好各地申报项目电力接入论证工作。

(三)请各市能源主管部门告知项目单位及时登录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通过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信息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各项支持性文件。

十二、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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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江苏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

5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9〕49号),部署了2019年风电和光伏发电建设工作,对年度竞争配置需国家补贴的集中式陆上风电、海上风电规模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落实国家要求,经研究决定,暂停我省2019年度集中式陆上风电、海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并就做好风电和光伏发电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升风电光伏消纳能力

省电力公司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充分挖掘系统消纳能力。一是加快风电、光伏项目集中地区的配套电网规划和建设,补强和增容重要送出断面、汇集站、枢纽变电站。二是充分挖掘系统调峰能力,提高系统运行灵活性。三是进一步优化调度运行管理,充分发挥系统消纳风电光伏能力。

二、稳妥推进存量风电项目建设

已纳入我省年度建设方案和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且已核准的项目,各地要指导项目单位依法依规办理土地(海域)使用、环境保护、能源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报建手续,抓紧组织实施。省电力公司要依法依规、积极办理项目接入和并网手续。对自愿转为平价上网的存量陆上风电项目,省电力公司予以优先办理相关手续。

2018年底前已核准海上风电项目的梳理工作,另行通知安排。

三、积极推动平价上网项目建设

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2019年第一批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9〕594号),抓紧组织实施大唐吕四港等6个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苏州工业园区等6个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

四、鼓励分散式风电开发

请按照发改能源〔2019〕19号文件、国能发新能〔2019〕49号文件、《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暂行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2018〕30号)等规定,采取多种方式支持分散式风电建设。各市分散式风电要统筹规划、有序发展,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将电力消纳作为首要前提条件,并切实优化政务服务,建立便捷高效规范的核准管理机制。

五、有序推动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国能发新能〔2019〕49号文件将需要国家补贴的新建项目分为五类,一是光伏扶贫项目,二是户用光伏,三是普通光伏电站,四是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五是国家组织实施的专项工程或示范项目。光伏扶贫项目、国家组织实施的专项工程或示范项目,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对于本通知印发前已建成并网但未纳入国家补贴范围的户用光伏,要做好政策宣贯,尽快开展相关项目审核确认工作。新建户用光伏要依法依规办理备案等手续,落实各项建设条件,满足质量安全等要求,省电力公司要认真做好信息发布和报送工作。

2019年需要国家补贴的普通光伏发电项目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类别

包括两类,一是普通光伏电站装机容量6兆瓦及以上的光伏电站;二是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就地开发、就近利用且单点并网装机容量小于6兆瓦的户用光伏以外的各类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二)申报范围

2019年新建项目2019年1月1日(含)至本通知印发之日,期间并网的普通光伏发电项目;本通知印发后至2019年12月31日(含),拟并网的普通光伏发电项目。

(三)支持文件

申报2019年需国家补贴的普通光伏发电项目,每个项目必须取得以下支持文件。支持文件对同一事项的陈述或承诺,必须保持一致。如出现不同描述,将视为虚假材料。

1. 配套送出工程建设和消纳承诺函,由省电力公司出具,需附文号。

2. 前期工作开展确认和土地落实承诺函,由县(市、区)级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出具。

3. 全容量并网发电时间承诺函(确认函)。2019年1月1日(含)至本通知印发之日,期间并网的普通光伏发电项目,由省电力公司出具确认函,需附文号。本通知印发后至2019年12月31日(含),拟并网的普通光伏发电项目,由项目申报单位出具承诺函,已依法设立项目法人的,由项目法人出具;未设立项目法人的项目,由主要投资方最高级母公司出具,下同。

4. 补贴竞价上网电价承诺函,由项目申报单位出具。

利用建筑物屋顶或自有产权场地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房产证、土地证,或者不动产权证复印件。采用租赁方式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四)申报程序

上述支持文件齐备后,按序装订。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要严格审核,通过后,按照附件2格式填写汇总表,正式书面行文报送我委。材料一式八份,项目支持文件可提交复印件。材料不齐备的,不得申报。

(五)申报时间

6月26日1800前,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将相关材料送达我委新能源处。逾期报送的,不予接收。

请省电力公司编制我省电力消纳市场及接入系统研究报告、全省新增光伏消纳能力分析评价意见。6月27日1800前,正式书面报送我委(一式八份)。

五、抓紧做好管理平台信息填报

对于已核准的风电项目、设区市本次初审通过的普通光伏发电项目,请相关设区市组织项目单位,通过国家能源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nea.gov.cn),登陆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按照国能发新能〔2019〕49号文件要求,上传所有附件。其中,风电项目信息必须在6月27日1800前完成填报工作;光伏发电项目信息必须在6月26日1800前完成填报工作。逾期未完成信息填报、或信息填报错误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项目单位自行承担。

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项目单位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在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运营过程中,要压实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应急管理和劳动保护,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严防安全生产事故。要依照安全法规申办相关手续,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建设、运营安全。

联系人王益品,电话025-86598730。

附件

1.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2.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信息汇总表

3.配套送出工程建设和消纳承诺函

4.前期工作开展确认和土地落实承诺函

5.全容量并网发电时间承诺函(确认函)

6.补贴竞价上网电价承诺函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19年6月18日

抄送江苏能源监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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