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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中能方集镇20MW光伏电站因何一地鸡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09 23:01:12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566


反思?光伏电站建设为何一地鸡毛?

工程施工分包现象在所难免,但像此案例中分包、转包次数达10次之多的现象却不合常规。上述案件,正常情况下,总包合同到分包以后,分包单位是不允许再行转包的,监理一旦发现后要随时叫停,但在本案例中,监理的作用似乎仅剩挂名之嫌。

针对此情况,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咨询了相关EPC专业人士,该业内人士表示,转包这种行为是严格禁止的,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分包的情形也有严格的限制,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该业内人士表示,为避免出现纠纷,通常在甲方与乙方的EPC合同中会针对这种情况提前做出约定。他建议,为避免这种情形的出现,业主在选择施工单位时尽量找长期可靠的合作单位。

另一位业内人士表示,这种层层分包原则上是不应该的,但是鉴于行业工期的紧张性,这类问题短时间内无法有效解决。EPC总包需要一级资质,电建企业作为国企虽然资质达标,但省市地方的二级子公司实际业务的“作战能力”未必高于民营企业。走市场化路线的民营企业在施工管控以及质量监督方面要求较高,层层把控,环环认证,力求做好每一个项目以期赢得行业口碑,而部分国资企业仍难逃“背靠大树好乘凉”的陋习。本次案例中的电建企业中标后,进行了层层分包,且未能做到严格有效管控施工标准及供应管理,故而导致了该光伏项目的一地鸡毛现象。

近年来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其实已经减少很多,在现在的政策大环境下不敢也不能为之。施工不达标导致的工程无法验收问题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对接,与施工人员不发生关系,工程合同在签订过程中本就应该对各类施工标准进行划定。但在此案例中,合同约定项却不尽清晰,验收流程也不够完善,最终导致了欠薪问题的扯皮事件,从而阻碍了电站施工。


 
关键词: 光伏 太阳能 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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