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要素保障
加大信贷优惠支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基金引导作用,积极争取利用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建设。加强对全市重大新基建项目土地指标的保障。重点引进培育规划建设、投资运营等方面的行业管理人才以及引领新基建技术研发的技术领军人才。(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人才局)
(二)完善标准规范
围绕技术研发、工程实施、维护管理等,支持研究建立企业、行业标准,推动地方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促进新型基础设施的互通、融合,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三)丰富应用场景
聚焦“互联网+”教育、医疗、交通、社区服务等行业领域,加快推出一批示范工程。围绕教育、医疗、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创新应用大赛,推动公共数据有序开放。支持制造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发展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扩大新消费。(责任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四)优化营商环境
深入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提升服务企业水平。放宽市场准入,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探索适用于新业态新模式的“沙箱监管”措施。(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通信管理局、市委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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