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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还田“最后一公里”卡在哪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21 11:00:18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216


  秸秆焚烧既浪费资源,又污染环境,有百害而无一利。

  日前,中国工程院院士、沈阳农业大学教授陈温福主持的生物炭项目,通过了八位院士的验收。记者了解到,该项目通过秸秆炭化、制成炭基缓释肥和土壤改良剂还田,不仅解决了秸秆焚烧带来的污染,避免了资源浪费,而且改良了土壤结构,保水保墒,促进作物根系生长,增产效果显著。

  然而,这样一项通过了八位院士验收的现代农业新技术,目前仍处在试点示范阶段,距离大面积推广和应用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陈温福院士说:“农业是一个弱势产业,秸秆行业更是一个弱势行业,没有政府扶持,单靠企业推广难度很大。”

  现状:

  我国秸秆还田量不足20%

  “用世界9%的耕地,养活了世界22%的人口。尤其是近年来,我国粮食生产总量连续超过1万亿斤。但是应当看到,在连年丰收的背后,是高强度的掠夺式生产经营和长期巨量的化肥投入,由此导致土壤酸化板结、土层变薄、有机质含量下降。”陈温福院士指出,目前我们面临着一个两难命题:一方面是耕地因得不到科学合理的物质投入而质量下降;另一方面,大量可用于培肥土壤的农业资源被浪费。

  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年产农林业废弃物约14亿吨,其中仅玉米、水稻、小麦等大宗作物的秸秆产量就达6.5亿吨。然而,截至目前,我国秸秆还田量不足20%,被烧掉或废弃的超过50%。

  一般说来,秸秆利用的方式可归结为“五化”,即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和燃料化,而其中的肥料化、饲料化和燃料化又是重点方向。陈温福院士介绍:“生物炭施入农田,可有效改善土壤结构和理化性质,增加作物产量;应用于生态与环境领域,可实现固碳减排,是一种有效的‘农业碳汇’技术;与农、林业相结合,可解决生物质分解导致的温室气体排放问题;应用于能源领域,可成为替代煤、石油、天然气的清洁能源;进一步加工成活性炭,可用于重金属污染吸附、净化水质。”

  实践:

  秸秆炭化还田效益明显

  2010年9月,在对生物炭制备技术及其在农业、环境、能源等领域应用可能性进行了多年系统研究、并取得多项突破性成果的基础上,国内第一家“生物炭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沈阳成立,并在法库、彰武、岫岩、辽中等县(区)开展试点。

  东北土地辽阔,秸秆资源分散,高昂的收储运成本一直制约着秸秆综合利用。为此,陈温福院士率先提出了“就地就近制炭、集炭异地深加工模式”。其一,简易制炭技术。他们成功研发出半封闭式亚高温缺氧干馏制炭工艺与设备,实现了在产地就地、就近制炭,将运秸秆变为运炭,成本降低约60%。其二,加工生物炭产品。通过生物炭的集中深加工,制备生物炭肥料,在不改变常规栽培方式、不大幅增加农村劳动力投入的前提下,实现生物炭还田。其中的“炭基缓释大豆专用肥”“玉米专用肥”和“花生专用肥”已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并已取得生产许可证批量生产。

  经过在彰武县、法库县、辽中县、铁岭县和新民市的炭基产品示范,水稻平均增产8%,玉米增产7.55%,花生增产9.44%,马铃薯增产8.5%。通过秸秆综合利用、生物炭材料销售、炭基产品应用增产等途径,实现农民增收328.28万元,二氧化碳减排3078.8吨。

  截至2014年年末,辽宁共吸纳秸秆等废弃物资源超过4300吨,“生物炭暨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已入选辽宁省重点节能减排技术目录。

  建议:

  设立专项资金促进秸秆还田

  秸秆还田、秸秆过腹还田(施有机肥)、秸秆炭化还田等是增加土壤输入最理想的方式,但是多年来,这些行之有效的技术推广起来举步维艰,化肥越施越多,农田越种越瘦,农业面源污染越来越严重,已严重影响到耕地可持续生产和国家粮食安全。为此,陈温福院士建议制定《循环农业促进法》,突出秸秆农用在循环农业中的主体地位。陈温福院士表示,对于我们这样的人口大国,粮食始终是第一稀缺资源!有必要从循环农业视角重新审视秸秆利用方式,综合评估秸秆农用所带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环境效益,以长远、发展的眼光看待秸秆利用问题,促进我国农业向“低碳、循环和可持续”方向发展。

  同时,陈温福院士建议出台“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强化秸秆农用优先原则。国家《“十二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指出:“秸秆综合利用必须坚持农业优先、多元利用的基本原则”。但是,财政部出台了《秸秆能源化利用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却没有出台秸秆还田补助办法。国家环保部发布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对焚烧秸秆直接责任人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却没有一条鼓励秸秆利用的具体条款。焚烧秸秆可以罚,利用秸秆更应该奖;秸秆能源化利用有补助,农业应用更应该有补贴。

  除此之外,陈温福还建议,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力度,设立秸秆农用专项资金,促进秸秆还田改良土壤,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近年来,我国每年仅土地出让金一项,总额就超过1.5万亿元,2010年则达2.7万亿元。这些资金本来就应该“取之于农田,用之于农田”。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曾经明确提出:“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农田水利建设是必要的,遏制农田退化更是当务之急!因此,建议再从中提取10%,设立秸秆农用专项资金,用于秸秆还田、秸秆过腹还田、秸秆炭化还田等提高耕地质量的技术开发和推广。

  陈温福院士认为,只要政策到位,确保落实,就不会再有人去烧秸秆,农田质量就会逐年得到恢复,污染就会得到遏制。(本报记者 毕玉才 本报通讯员 张宜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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