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治了西部,落了东部
治理臭氧的经验也可取他山之石,亚洲清洁空气中心的一份报告回顾了美国治理臭氧污染的过程。
早在上世纪50年代洛杉矶光化学污染事件之后,美国就已认定了近地面的臭氧浓度过高是因为NOx和VOCs过度排放引起的。治理VOCs排放,特别是严格控制机动车排放的举措在西海岸的洛杉矶城市群取得了一定效果。
但这在东部城市效果不佳。直到1977年,有学者研究发现,中西部的污染传输导致了东北部城市的臭氧严重超标——东部各州处于中西部各州的下风向,一个州排放的前体物——特别是固定高架源排放的NOx,能输送到其他州。
亚洲清洁空气中心的报告认为:从本地污染控制的角度来说,应当优先控制 VOCs 还是 NOx 并没有一个简单的答案。因为不同地区的臭氧生产机制各异,即使同一个地区的不同时间点也不一样,取决于当时的气象条件、排放特征等因素。基本的研究共识认为 VOCs 控制(和/或辅以 NOx 控制)对于缓解城市区域的局地臭氧污染很有帮助,但区域臭氧污染控制的最佳策略是减少高架源的 NOx 排放。
美国臭氧控制措施汇总。来源:EPA,2004
区域协同,强力扭转各自为营局面
在认识到臭氧的传输问题之后,美国地方政府开始尝试设立臭氧区域协同治理。
早前,臭氧浓度长期不能达标的东北各州(包括纽约、马萨诸塞、新泽西、缅因、新罕布什尔、佛蒙特、罗德岛、康涅狄格)的空气污染管理者就已经尝试由下至上进行协商,建立了东北各州空气管理协调机构(NESCAUM)。但是这一努力并没有改变各州的行动策略,环境政策的制定仍然是建立在本州利益基础上,而非区域性策略。
直到1990年臭氧传输委员会(OTC)的建立,才从根本上改变了“各自为营”的局面,形成了以州为主导,联邦政府和各州共同议事和协调的区域性合作机制。
1990年11月,《清洁空气法修正案》正式授权划定臭氧传输区域(OTR),并要求未达标区域污染源应用合理可得控制技术。同时建立氧传输委员会(OTC),旨在协调东北部和大西洋沿岸中部各州的控制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