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拟与巴钰程、闫坤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交易价格乙方、丙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80%的股权转让给甲方。甲方确认以15万元(大写拾伍万元)的金额购买上述股权;股权转让后,甲方持有标的公司100%的股权,并承继对标的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2、股权交割期限双方应在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共同
完成标的公司股权转让的全部手续。
3、支付方式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甲方即行支付收购对价人民币15万元至乙方、丙方提供的收款账户。
4、双方同意并确认,除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的陈述和保证外,标的公司系按照现状进行转让。受让方于此表示,其已经就标的公司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调查,并表示接受标的公司的实际状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权利和权利限制情况等)。
5、生效条件本协议于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1)经签约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经签约各方或第三方董事会批准(如需);
(3)经签约各方或第三方股东大会批准(如需)。
6、违约责任
(1)任何由于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陈述、保证、承诺或其他义务、或者违反任何根据本协议应由该方承担的责任或义务而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发生责任、成本、损害、或受到第三方或政府部门的任何性质的赔偿要求造成实际直接损失的,违约方同意在守约方第一次提出要求时立刻采取有效措施使该守约方不受损失,违约方采取的任何措施将不妨碍守约方行使其他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本协议的约定终止本协议。
(2)本协议生效后,如果甲方无正当理由迟延支付本协议项下任何款项的,每迟延一日,乙方及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迟延付款金额的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如果前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及丙方损失的,乙方及丙方有权进一步要求甲方予以赔偿。如因乙方及丙方过错导致交割延迟,或者乙方及丙方逾期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及丙方应向甲方支付收购对价的万分之四作为违约金,如果前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受让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及丙方予以赔偿。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收购北京碳诺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符合公司向能源互联网领域拓展,搭建以卓越的能源生产商为体,以新能源服务和新能源金融为翼的“一体两翼”的战略。
2、光伏等新能源项目发展迅猛,国内碳资产开发潜力及需求巨大,可开发项目资源丰富,CCER现货市场2017年后预计在30-40亿。
3、光伏发电作为清洁能源天然具有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功能并积累了大量的碳资产,碳资产交易作为控制碳排放的重要的手段日趋获得重视。公司是碳资产开发方面的市场先驱,将持续开发电站碳资产,通过资本市场对于未来碳资产升值的预期,变现存量碳资产,增加公司利润增长点,盘活资产,加快公司战略布局转型的速度。
4、碳诺科技的主营业务尚处于前期阶段,未来业务发展情况仍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
六、其他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本次对外投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的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