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实现环境的长远发展
参观完丰岛区垃圾焚烧厂,我不禁有些感概。作为一个曾长期在中国国内关注环境问题的新闻工作者,在很多热点事件中我都十分矛盾。一方面对于国内环境事件中越来越多的“邻避运动”现象无可奈何:老百姓期望环境改善但又不愿意有利于环保的工厂建在自己身边;但另一方面,也不得不承认,无论政府、企业如何信誓旦旦保证安全性,不断发生的各种环境事件、安全事故确实不能不印证老百姓的担心是有道理的。
我曾在池袋周边向一些居民以及饭店服务人员询问他们对身边存在垃圾焚烧厂的看法,通过我英文夹杂中文的采访,得出结论基本上大家都觉得没有影响,生活很放心。
“安全、放心”是内在要求,如果只是表面的干净、整洁,没有内在的环境安全,一个社会不可能真正让人有清净之感。
但建设干净、安全的环境岂是那么容易?日本对于垃圾分类与处理的严格连日本人自己也觉得有些过分。“我小时候也没有这么严格的”,东京大学教授阿古智子告诉我,对于垃圾处理这些年日本是越来越严,颁布了很多法律。
公开资料显示,日本对垃圾处理的制度形成于幕府时期的江户时代,早在公元1649年,幕府政权就在江户(即今天的东京都前身)颁布了垃圾只能在指定地点投弃的法令,禁止乱扔垃圾。明治维新时期的1900年,日本政府颁布了《污物扫除法》,详细规定了垃圾的收集、处理方法以及相关责任等。
可以说,经过数百年的不断坚持与努力,日本才最终形成现在的“垃圾文化”,这个国家才能成为世界上最干净的国家之一。但即便处理垃圾的习惯与文化传统已经形成,法治仍然是不可或缺的手段。今天的日本,在《环境基本法》大框架之下,《废弃物处理法》和《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作为两大支柱,相互促进与补充。然后有分门别类的《容器包装再循环法》《家电再循环法》《汽车再循环法》等一系列专门法律,使得整个社会系统运转十分清晰而有效率。
“不过,我们日本也有自己的问题。”作为学者,阿古智子习惯性保持着批判的眼光。
如我前面所介绍,日本的垃圾主要分可燃和不可燃两个大类,可燃垃圾在焚烧发电厂处理后也会有一些炉灰残余,这些烧剩的残渣和不可燃(且不可再回收利用)的垃圾一起,经过严格处理后会被送到指定地点填埋。日本对于垃圾填埋也是有严格管理的,绝不会出现中国大陆那样四处散发着恶臭的地方。比如位于东京市区南部的“梦之岛”公园,就曾是东京都的主要垃圾填埋场,是东京湾里因人工填埋最终形成的一个小岛。现在岛上长满了各种植物,建有梦之岛热带植物馆,还有体育文化馆等设施,是东京人周末休闲的好去处。
但焚烧、填埋并不能完全解决日本全部的垃圾。比如一些旧家电、旧汽车等等,其中的配件含有铅、镉、锂等有害金属物质。那怎么处理呢?往往也会通过出口解决,主要流向发展中国家,其中也有很大部分进入了中国,也就是大家俗称的“洋垃圾”。
对于“洋垃圾”的理解不同人有不同看法,中国国内存在靠进口“洋垃圾”为生的群体,而且认为作为发展中国家,还离不开这些含有巨大资源的“洋垃圾”,如果能变废为宝就是双赢。但为了“变废为宝”,处理“洋垃圾”所要付出的环境代价是巨大的。
“所以我们一些学者也在反思这个问题,”阿古智子教授告诉我,他们呼吁日本政府应该在垃圾出口问题上更加严格甚至可以考虑禁止。毕竟世界不是封闭的,只考虑本国环境保护不理会世界环境安全,最终很难实现整个人类的可持续发展。
“就像中国的雾霾,最终也会影响到我们日本。”阿古教授说,“我觉得日本应该更多承担起一些责任,不能只是我们这里干净,那周边国家呢?”
据阿古教授介绍,日本环境省在今年9月刚刚决定了修改相关法律,严格控制出入口特定有害废弃物。不过,这只是启动程序,明确了修改方向而已。何时能真正完成法律修改,尚难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