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建设—转让模式
即Build-Transfer(建设-转让模式)。
BT是BOT的一种变换形式,政府通过特许协议,引入国外资金或民间资金进行专属于政府的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完工后,该项目设施的有关权利按协议由政府赎回。现在也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管理公司总承包后,由承包方垫资进行建设,建设验收完毕再移交给项目业主。
优点
将项目委托给专业公司完成,可以解决政府在某专业领域经验不足、工作人员不足等问题,提高工作效率。
缺点
1)项目建设费用过大。2)融资监管难度大。3)BT项目的分包情况严重。4)BT项目质量得不到应有的保证。
六、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即Energy-Management-Contract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节能服务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包括能源审计、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节能量确认和保证等一整套的节能服务,并从客户进行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合同能源管理是发达国家普遍推行的、运用市场手段促进节能的服务机制。
优点
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可以大大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充分调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
缺点
1)节能服务公司因为承担了绝大部分的风险,一些用能企业以各种理由故意延迟支付甚至不支付节能分享利润,打击了节能服务公司的积极性。
2)由于缺少独立的第三方对项目节能量进行评估,用户和节能服务公司对节能效果说法不一,并缺乏节能服务标准,会导致在支付费用的时候就容易产生相互扯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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