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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十三五”:开发建设应与消纳利用并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2-21 10:11:32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6728


“前十个月全国弃风弃光弃水电量980亿千瓦时,这严重影响了可再生能源企业的效益和积极性。”朱明分析。

为此,《规划》提出了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和消纳指标。结合电力市场化改革,到2020年,基本解决水电弃水问题,限电地区的风电、太阳能发电年度利用小时数全面达到全额保障性收购的要求。

发改委强调,借助已建的特高压外送输电通道,加快新疆哈密、宁夏宁东等地区配套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确保2020年前可再生能源项目全部并网发电。

资料显示,目前已建输电通道有哈密-郑州±800千伏直流、宁夏-山东±660千伏直流、高岭背靠背等三条;在建的输电通道有锡盟-山东1000千伏交流、锡盟-江苏±800千伏直流、蒙西-天津南1000千伏交流、上海庙-山东±800千伏直流、晋北-江苏±800千伏直流、宁东-浙江±800千伏直流、酒泉-湖南±800千伏直流、扎鲁特-山东±800千伏直流等8条。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研究院院长林伯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问题在于输电通道的建设周期比较长,且受电地区由于电力过剩存在接受外输电意愿不足的问题。

为此,发改委提出,国家将力推可再生能源指标考核约束机制指标。建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中可再生能源比重及全社会用电量中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比重的指标管理体系。到2020年,各发电企业的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与燃煤发电量的比重应显著提高。

记者获悉,在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和绿色电力证书的交易机制的基础上,我国现行的可再生能源电价政策也将出现相应的调整。

《规划》提出,逐步将现行差价补贴模式转变为定额补贴与绿色证书收入相结合的新型机制,同时与碳交易市场相对接,降低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财政资金补贴强度,为最终取消财政资金补贴创造条件。

目前,我国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实行标杆电价制度,高出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差价部分,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基金的主要来源是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截至目前其已经上调了5次,达到1.9分/千瓦时。

此前发改委价格司副处长支玉强曾经透露,截至今年上半年,可再生能源补贴缺口累计达到550亿元,今年预计将突破600亿元。

 
关键词: 光伏 可再生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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