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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增加,生活垃圾如何负增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2-22 11:02:35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462


推行“垃圾分类” 奖励不能完全代替处罚

除了“废品回收”,六项措施中的“垃圾分类”近年来也一直被广泛提及。王维平回忆,早在1996年,原宣武区红莲小区就开始试行垃圾分类。由于缺乏对垃圾分类复杂性和系统性的认识,当年的尝试最后以失败告终。

“垃圾分类需要分别运输、加工、处理、利用。”王维平解释,以东京为例,起初垃圾仅分为“可燃”和“不可燃”两类,分别送到焚烧厂和填埋场。后来陆续添加了“有毒有害垃圾”、“粗大垃圾”等类别。“喝完的饮料瓶由饮料供应商来收,粗大垃圾由生产的企业来收……垃圾分类要由‘后端’决定‘前端’。否则前面老百姓辛辛苦苦分出来,后面就一个填埋场,运输的时候只能倒一起运走,成了摆样子作秀。”

当年的红莲小区就处在“前端分类都说好,但缺乏后续处理渠道”的尴尬状态。吸取这一教训,北京从2008年开始在有条件的地方尝试分类,没条件的就先不分。王维平介绍,现在北京已拥有填埋场、焚烧厂、餐厨垃圾处理厂、电子垃圾处理厂等多个后续“端口”,垃圾分类基本达到了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硬件条件具备,目前垃圾分类的欠缺之处或许就在于居民的意识。如今对于垃圾分类已有了一些奖励手段,例如门头沟的王平镇,早在2007年就由王维平一手推行垃圾分类。按要求分类的居民可以免费换取酱油、醋、盐、卫生纸等日用品,城内不少小区也在推行用垃圾分类换取积分的方式。但在他看来,这些举措只对一部分人有作用,“收入高的人不在乎这点儿钱,多费劲呢。”

利益不够诱人,处罚也不严苛,所以在居民中推行垃圾分类一度进展缓慢。“日本的垃圾分类与诚信记录挂钩,影响升学、就业、贷款、签证等各个方面。我们也要从制度上加以设计,奖励的举措不能完全代替处罚。”

  
 
关键词: 垃圾 分类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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