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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润光伏索赔案持续发酵 被罚股东不服起诉被驳回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2-28 08:35:51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349


证监会同时查明九润管业存在超比例坚持未披露以及短线交易等违规行为,故证监会江苏证监局对九润管业给予警告,并针对其误导性陈述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处以40万元罚款,针对其超比例减持未完整予以信息披露的违法行为处以30万元罚款,针对其短线交易违法行为处以5万元罚款,以上合并处以75万元罚款。

然而,九润管业并不服江苏证监局的处罚,而是向南京市中级法院起诉,要求撤销相关处罚。据了解,此前在海润光伏投资者索赔案庭审进行中,海润光伏方面曾以此为理由要求中止庭审,但法院并没有同意。近日,有消息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驳回九润管业针对江苏证监局的行政诉讼,但九润管业继续向江苏高院提起上诉。

“九润管业针对行政诉讼的上诉,改判的可能性更是渺茫。而其起诉证监会一审败诉,则是加大了海润光伏投资者索赔胜诉的信心。”许峰律师称,就在上周,其所在的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再次向法院向法院提交了一批约20位海润光伏投资者的索赔案件,总标的接近1100万元,该律师介绍,此次提起索赔的投资者中,仅其中两位投资者就有1000万元左右的起诉标的,可见中小投资者的维权意识正在觉醒。

此外据了解,许峰律师此次代理的部分案件,已将此前起诉证监会的九润管业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要求九润管业等与上市公司海润光伏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许峰律师称,单独起诉海润光伏,或者同时起诉九润管业,都要求投资者在2015年1月23日到2015年2月13日之间买入海润光伏股票,并在2015年2月13日卖出或继续持有,并无特殊要求,虽然同时起诉九润管业多了点麻烦,但相对来说更是多了一层保障,主要还是尊重投资者自身的选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事案件二审审限为三个月,可以预见,海润光伏二审判决很快即将作出,而如果二审投资者继续胜诉,在后续或将有更多海润光伏投资者加入索赔行列,该案可能的人数以及标的规模将非常值得关注。

 
关键词: 光伏 海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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