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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十大涉危险废物案件追踪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06 08:33:21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389


10、四川崇州何某云污染环境案:非法处置20吨化工桶,判有期徒刑2年

基本案情

自2014年2月以来,被告人何某云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大量收购、加工和销售装过胶水、稀释剂、油漆树脂、草酸、乙酸等化工溶剂的废旧原料桶,并指使聘用的工人用高压水枪、清洁剂等器具,对这些沾有化学残留物质的废旧空桶进行冲洗,整理后再向外销售牟利。

其冲洗后未经处理的残留物质则通过暗沟直接排放到附近沟渠,造成水体中石油类、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环氧氯丙烷、二氯乙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等有毒有害物质严重超标,工厂周边环境遭受严重污染。成都市环境执法部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查获的废旧化工原料桶中,检出沾有涂料、机油、黏合剂的空桶(危险废物)5600个,重量达13.07吨。

经查,仅2015年,何某云销售出去的废桶就有1144个,重量达10.3吨,非法销售获利10万余元。

案情追踪

2016年5月24日,此案由崇州市检察院依法向崇州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何某云违反国家规定,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且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清洗废水直接排入地表沟渠,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侵犯国家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已构成污染环境罪。崇州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污染环境罪的事实和罪名成立,予以支持。

近日,崇州市人民法院依照《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判处被告人犯污染环境罪,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对扣押在案的属于危险废物的废旧化工容器予以没收。

  
 
关键词: 危险废物 处置 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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