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回答这一问题,要证明农光互补特殊价值的科学性,至少需要两大要素。
第一,需要足够的时间。科学证明农光互补的特殊价值,是一个长达数年的科学实验过程。这就像通威股份已经用了几年时间、上千个实证数据,证明了光伏电站的合理覆盖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水产养殖的产量和营养成分。这也就像协鑫集团已经用了一年的水稻种植与光伏发电结合的实验,证明光伏电站的存在,不影响水稻的机械化操作和亩产达到591公斤,还将再用更多的时间,证明土地质量的不被破坏和水稻产量的不比一般农田低。
第二,需要一块实验田。当前,散落于各地的农光互补项目,其实验结果未必是最佳的,其宣传效果一定不是最佳的。如果能在一地政府的支持下,在一块集中的土地上,在各方专家的关注中,将多种农作物与多种光伏发电技术进行互补实验,不难想象,其综合结果一定是最优的。
当前,推动农光互补实验田已经初具条件
1)经过中国光伏农业委员会数年的努力,一批农业的专家和企业家已经越来越重视农光互补的发展方向;2)经过中国光伏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数年的努力,第一批光伏农业团体标准已经推出; 3)通威股份、河南豫新等成功光伏农业企业的商业模式和成绩,已经获得了金融资本的高度认可;4)农光互补技术水平正在提高,比如中国科技大学刘文教授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材料创新。总之,建立一个农光互补专门实验田的各方面条件已经初具,它在等待一个县长、一个市长、甚至一个省长的认知和决策。
可以断言,数年后,当农光互补投资人将一份有一地政府背书、能够证明农光互补既可以光伏发电又可以促进农业种植的科学实验报告,摆在国土资源等相关管理部门面前的时候,一定再没有人会说“NO!”
同时可以断言,至少五年之内农光互补不可能有大发展,也不应该有大发展。
参考资料
《国土资源部明确光伏项目用地管理事项》
《从电力十三五规划看光伏未来发展》
《中国18亿亩耕地红线面临严峻挑战》
《国务院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与设施农业发展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