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如何选择附加方法较好的省份?
根据发改价格[2007]44号
第八条 省级电网企业将收取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计入本企业收入,首先用于支付本省(区、市)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差额部分进行配额交易、全国平衡。
可见,可再生能源附加首先是给本省内项目使用的,省里用不完才会在全额进行平衡。所以在附加不够用的时候,选择经济发达,用电量大的省份,会减少补贴拖欠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