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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光伏企业在宁夏陷困局 三年前电站被要求重新竞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03 08:53:21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309


多变政策下的光伏企业宿命

对国内不少省份来说,投资光伏电站必须配套投资产业已是公开的“秘密”。

上证报记者从掌握的一份《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2015年度我区光伏项目6.30拟并网情况公告》上看到,宝丰集团、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在2016年6月30日前拟并网光伏电站规模为140万千瓦,需完成的配套产业投资额为142.889亿元。

王萍告诉记者,早在2014年、2015年,中民投在宁夏的项目就获批了,当时地方政府根本就没提产业配套的要求。

“地方政府当初(这样)是为了招商引资。但如果当时就知道过了三年还拿不到指标,还要11的产业配套,很多企业肯定就不投了。加上现在限电这么严重,有些企业连银行利息都还不起。”上述区域负责人说“这些成本加起来,没有几家企业能盈利,包括中民投也没完成产业配套任务。”

他透露,2014年电池组件成本高达每瓦4.5元,现在跌到只有每瓦3元,按每瓦1.5元的成本差价计算,10兆瓦的项目就相当于损失了1500万,100兆瓦的项目则损失1.5个亿。

“光伏企业规模小,本身就是微利,做产业配套的话这部分微利也可能保不住。更何况隔行如隔山,很多光伏企业做产业配套相当于进入另一个领域,确实很为难。”王萍说。

记者注意到,被要求产业配套的包括60万吨/年焦炭气化制烯烃、石嘴山电缆厂二期、30万只滩羊产业化基地等与光伏完全不沾边的项目。

“光伏项目被要求产业配套在很多地方都有,但都不像宁夏那样明目张胆。”业内机构“光伏们”一位专家告诉上证报记者,上述做法对地方上的光伏投资热情将是致命打击。随着上网电价下调及限电频发,在宁夏配套几十亿的做法对企业来说将不再具有吸引力。

该专家表示,2014年、2015年备案的项目现在重新竞价,肯定会增加大量成本。“估计原先只要7、8年就能收回成本,现在就需要17、18年了”。

对此,国家发改委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原主任李俊峰昨天在接受上证报记者独家采访时表示,宁夏地方政府的这些行为虽不合法,却合情合理,应该给予理解和同情,而不能一味指责。

“西部发展经济的条件有限,既没有地理优势,也没有发展金融等产业的优势,唯一有的就是土地优势。在电价不高的情况下,开发光伏电站收益低、对解决就业帮助也不大,只能采取一些特殊办法来吸引东部企业到当地投资产业。而且这并不是个别现象,而是西部省份都存在的普遍现象。”李俊峰说。

在他看来,这种做法并不可取,会令当地投资生态、投资环境更加恶劣。由此出发,中央有关方面也应该进行深度思考,从根本上改变这些地区的投资环境,例如可以考虑通过转移支付等方式让东部地区帮助西部转型发展,此外还可采取适当提高电价的方式来为西部留下发展资金。

 
关键词: 光伏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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