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彼时海润光伏的异常情况已引起监管部门关注。就在公司发布业绩巨亏公告的同一天,上交所监管关注随之而至,目标直指公司前三大股东减持及高送转提议,及其是否已知悉公司2014年业绩有关情况。尽管当时上述股东均予以否认,但调查结果却将上述高管、股东相互泄密、配合“避险”的动作逐一曝光。
经查,2014年12月31日,“杨怀进”账户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海润光伏”250万股,减持金额1667.50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计算,杨怀进没有避损成功,故没有违法所得。在此期间,“周宜可”、“张永欣”账户分别减持“海润光伏”54万股、78.4万股,减持金额为395.61万元、562.91万元。经上交所计算,周宜可、张永欣也没有避损成功。不过,根据上述高管违法事实及情节,证监会对杨怀进采取五年市场禁入措施,对周宜可、张永欣采取三年市场禁入措施。
任向东实际控制的九润管业当时是公司第二大股东,且任向东曾担任公司董事长之职,直到2014年10月辞去这一职务,九润管业亦开始大幅减持。
经查,任向东在2014年年底从杨怀进处获悉,海润光伏当年的亏损基本已成定局,故被确认为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九润管业实际控制并利用“九润管业”、“程某”两个账户从事内幕交易,其中,程某系任向东父亲的司机。九润管业在知悉内幕信息后、内幕信息公开前,通过“九润管业”及“程某”账户减持“海润光伏”1.57亿股,减持过程中还利用“程某”账户进行“过桥”减持,最终实际减持金额共计13.13亿元,避损6194.07万元。
因此,任向东被证监会采取了十年市场禁入措施,在禁入期间内,其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