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消纳方为出路
新能源再好,如果不用,放在那也是资源浪费。解决弃风弃光的最直接办法就是如何将这些能源消化掉。
针对这一问题,《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了解决思路,一是依托电力外送通道,有序推进“三北”地区可再生能源电力跨省区消纳;二是高度重视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建设,充分挖掘现有系统调峰能力,不断增强系统灵活性、适应性;三是开展风电投资监测预警,建立弃风率预警考核机制等,加强对风电调度运行和消纳情况的监管。
国家能源“十三五规划”中,已经提出贴近需求和就近消纳原则,大力促进风电光伏的就近消纳和分布式、分散化发展。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目前也已表示,将会出台再生能源就近消纳、储能发展的价格促进政策,让补贴从建设向利用领域进行转变。
有分析指出,要按照集中开发与分散开发并举、就近消纳为主的原则优化风电布局,统筹开发与市场消纳,有序开发风电光电。光伏方面,要更加鼓励分布式光伏的发展,推进户用屋顶光伏电站;风电则要加快攻克技术瓶颈,推动成本下降,从远离负荷中心的“三北”地区转移到中东部地区“上山下海”。
2016年初,国家能源局叫停了甘肃、内蒙古、新疆等“三北”省区新增新能源项目,近期出台的《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在布局上将风电开发主战场从“三北”地区调整到了消纳能力好的中东部和南方区。这也为“三北”地区预留更大的消纳空间。
与此同时,国家对于各级政府和企业在新能源发展方面也明确了责任。李仰哲指出,“十三五”时期,我国将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导向的管理体系,主要是明确各级政府及主要能源企业在清洁能源发展方面的责任,建立以可再生能源利用指标为导向的能源发展指标考核体系。
有专家建议,国家要提高上游发电装备制造产业的准入门槛,杜绝低效率产品产出,更要提高风电及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监督水平,通过与补贴挂钩,对电站建设企业及地方政府建立完善的考评机制,规范项目建设流程,提高项目建设质量。
需要指出的是,我国新能源发展虽然遇到了困难,但从全球新能源发展历程来看,“弃风”、“弃光”现象在欧美国家也未能避免。“在能源革命的背景下,推动新能源的发展是符合历史趋势的。调节能源结构,从而实现能源换挡。新能源在当前发展过程中确实遇到了问题,困难是暂时的,国家正在积极想办法解决。不能因存在问题就将新能源全盘否定。”刘如君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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