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能源资讯 > 节能减排资讯 > 正文

我国危废鉴定体系基本情况分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01 12:34:37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250


(三)我国危险废物鉴别体系存在的问题

1.危险废物鉴定体系不健全

缺少统一的危险废物鉴定管理机构。《规划》已经针对建立健全危险废物鉴定机制和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但是,目前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大多没有严格落实此项要求,尚未建立健全危险废物鉴定机制,没有指定专门机构组织开展危险废物鉴定工作。

现行的《名录》已不适应当前的管理需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名录》中“行业来源”的行业名称与2011年新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行业名称不完全相符;部分危险废物的产生工艺和《名录》中所列产生工艺不对应,导致危险废物代码和危险废物类别无法确定;实际工作过程中新发现的危险废物不能实时纳入到《名录》并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等等。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有待完善。根据《名录》,危险废物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但是,目前我国仅制定了腐蚀性、急性毒性、浸出毒性、易燃性和反应性等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缺乏爆炸性和传染性等危险特性的鉴别标准,极大的限制了危险废物的属性判定工作。

2.危险废物鉴定技术和管理能力不足

危险特性鉴别能力不强。危险废物特性鉴别专业性较强,目前我国无专业的危险废物鉴别实验机构和分析技术人员,在实践中缺乏采样和分析测试经验,尤其难以保证采样时的代表性。危险废物鉴别工作量大、耗时长,现有的环保部门监测机构已难以承担所有的危险废物鉴定测试工作;同时由于环保部门监测机构大多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缺乏通过开展危险废物特性鉴别拓展业务范围的工作积极性,危险废物鉴别工作推进较为困难。

危险废物鉴定秩序混乱。随着危险废物鉴定需求的增加,部分社会实验室介入危险废物鉴定市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鉴定结果的可靠性和真实性。主要表现为:一是一些非正规的鉴别实验室的技术人员的采样和分析等专业水平不高、分析测试设备简易,出具的鉴别结果可信度低;二是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少数鉴别实验室为迎合部分企业减小废物处置成本的需求,将危险废物定性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鉴定随意性强。近几年,从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情况看,废物产生单位将《名录》中明确为危险废物或者需要进行危险废物鉴定废物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或作为副产品出售的现象较多,增大了转移和后续处理处置的环境风险。例如,2011年镇江江南化工非法将生产除草剂过程中产生的草甘膦稀母液及含有草甘膦的废盐等危险废物作为副产品销往12个省份,并进入安徽百姓的餐桌,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并对社会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

三、国外危险废物鉴别体系的经验

(一)美国

美国采取“名录”与“特性鉴别标准”相结合的方法对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进行认定。具体管理原则包括:一是,纳入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即属于危险废物;但如果企业能够证明其产生且在名录内的废物,不具有危险特性,则可以向联邦环保局(USEPA)申请该特定废物不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二是,不在名录内的废物,经鉴别具有危险特性的,也应按危险废物管理;三是,名录内的危险废物与其他非危险废物的混合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据了解,美国依据名录确定的危险废物仅约20%,依据危险特性鉴别确定的危险废物高达50%,其他约30%需要结合名录和危险特性鉴别共同确定。

(二)欧盟

欧盟也是采取危险废物名录与危险特性鉴别标准相结合的方法,对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进行认定。列入名录(欧盟指令2000/532/EEC)的危险废物分成两类:不需进行特性鉴别的“绝对危险废物”和需要进行鉴别的“含有危险成分的废物”,其中“绝对危险废物”约为200种。

(三)日本

日本的危险废物名录根据废物来源分为“特别管理产业废弃物”和“特别管理一般废弃物”。日本危险废物的分类较为明确,并且与废物鉴别标准紧密结合:名录中的废物只有低于相应的鉴别标准,才能进行填埋、投海等处置。

(四)台湾地区

我国台湾地区废物名录列表依据废物的特性分类,基本上借鉴了日本的模式,危险特性的鉴别则借鉴美国的标准。

<上一页  2  3    
 
关键词: 危险废物 鉴别 鉴定

[ 行业资讯搜索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猜你喜欢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2012年节能减排工作压力骤增 能源管理体系百科
我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发展状况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联系我们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