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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润光伏存多项“内控缺陷” 时隔一年再次“戴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03 09:32:05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401


原告投资者代理人之一谢良律师指出,其与近期收到海润光伏对部分二审案件主动提出撤诉的裁定,意味着该案投资者已彻底胜诉。“目前,我们已与海润进行了沟通,海润方面表示公司正在安排付款。随着该案二审落地,还有很多投资者正在不断加入索赔。”谢良说。

然而,与海润光伏投资者命运截然不同的是,首批起诉大智慧的投资者却一审败诉。2016年7月22日证监会新闻发布会表示,决定对大智慧2013年虚增利润1.2亿进行处罚。一纸罚单落地不到三天,首批大智慧投资者便向上海一中院起诉了大智慧等责任方。时隔半年后,2017年3月,经法院开庭后,管辖法院以该案虚假陈述揭露日为大智慧发布证监会处罚告知日为由驳回了一位首批投资者的全部诉讼请求。这也意味着,首批起诉大智慧的投资者一审面临全面败诉。不过,该判决也同时给出了法院认为的索赔条件,首批投资者败诉并不意味着符合法院给出条件的投资者必然遭遇败诉。

大智慧案首批投资者一审败诉后,又有不少投资者加入了索赔。大智慧近期于4月22日发布了《关于收到<应诉通知书>的公告(三十)》 ,该公告显示,截至公告日,该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诉讼《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合计983例,法院已受理的原告诉该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所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20,713.3万元。这也就是说,大智慧亿元索赔案仍在持续发酵。

索赔条件及诉讼时效

谢良律师表示,参照法院一审判决,海润光伏案索赔条件为2015年1月23日至1月30日买入且在此期间未全部卖出海润光伏股票的推定受损投资者。而大智慧案的索赔条件变更为2014年2月28日至2015年11月6日买入且在此期间未全部卖出大智慧股票的推定受损投资者。

值得投资者注意的是,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如果主张权利,都有诉讼时效的限制。按照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是涉事公司被行政处罚之后两年。对于海润光伏投资者而言,索赔诉讼时效截止2017年10月23日,目前仅剩不到半年时间;而对于大智慧投资者而言,索赔诉讼时效截止2018年7月22日,也仅有一年多时间。投资者需要在诉讼时效届满前提出索赔要求,否则会因错过诉讼时效而丧失法律上的胜诉权。

 
关键词: 光伏 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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