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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30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05 06:32:39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408


(一)绿色电力供应工程

加快推进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核电发展,不断扩大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电应用范围和规模,积极提高电网接入和消纳能力,不断优化电力工业结构。“十三五”期间,绿色电力新增装机容量1900万千瓦左右;“十四五”~“十五五”期间,新增装机容量4500万千瓦左右。

风电。重点围绕打造陆上、海上“双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近期,重点抓好华能蓬莱、华电龙口、国电长清、大唐平度、华润费县一批集中式、规模化风电场开发,建成陆上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适时启动鲁北、莱州湾、长岛潮间带及近海风电场建设。远期,继续扩大陆上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开发规模;建成鲁北、莱州湾、长岛3个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场,启动渤中、半岛北、半岛南海上风电场建设,海上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初具规模。“十三五”期间,全省新增风电装机容量680万千瓦;“十四五”~“十五五”期间,新增装机容量900万千瓦。

光伏发电。重点实施五大光伏发电示范工程,“十三五”期间,全省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870万千瓦;“十四五”~“十五五”期间,新增装机容量1500万千瓦。塌陷地光伏发电工程,以济宁微山、任城、邹城,枣庄滕州、市中区、峄城区,泰安新泰,菏泽巨野、郓城等地煤矿、石膏矿塌陷较为集中的区域为重点,采取统一规划、集中连片、分步实施的方式,打造鲁西南塌陷地光伏发电基地。黄河三角洲盐碱滩涂地光伏发电工程,充分利用东营河口、利津,滨州沾化、无棣,潍坊滨海、寿光、昌邑等区域盐碱滩涂地,结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资源条件及电网输送要求,加大光伏发电开发利用力度,形成鲁北光伏发电聚集区。高效生态农业光伏发电工程,重点在青岛、潍坊、德州、聊城、菏泽等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区域,结合种植、养殖业发展,按照集约高效、综合开发、立体发展的原则,建设一批农光、渔光等互补类高效生态农业光伏发电示范工程。“千万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利用工业园区以及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公共建筑、居住建筑等屋顶,按照分散开发、集中管理的方式,打造一批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光伏扶贫工程,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要求,2016~2018年,重点在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集中组织开展光伏扶贫工程,增强“造血”功能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力争惠及10万个贫困户,让贫困群众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

生物质发电。在鲁西北、鲁中等农作物秸秆丰富地区,重点建设农作物秸秆为主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在鲁南木材加工聚集区和农作物秸秆丰富地区,重点建设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在胶东半岛果树枝桠柴资源丰富地区,重点建设林木资源为主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在垃圾、废水无害化处理集中地区和畜禽规模化养殖地区,合理布局垃圾和沼气发电项目。“十三五”期间,全省新增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80万千瓦;“十四五”~“十五五”期间,新增装机容量270万千瓦。

核电。围绕打造国家东部沿海重要的核电基地, 以高温气冷堆、AP1000压水堆、CAP1400大型先进压水堆示范和商业化应用为核心,安全稳妥推进核电建设。“十三五”期间,建成海阳核电一期、荣成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新增装机容量270万千瓦;“十四五”~“十五五”期间,力争全面建成海阳、荣成核电基地,启动第三核电厂址建设,新增装机容量1795万千瓦。

专栏绿色电力供应工程

风电

陆上风电基地重点推进烟台、青岛、潍坊、东营、滨州等市沿海陆域,淄博、泰安、济宁、临沂、枣庄等市山区,以及有序推进德州、菏泽等市平原地区风电场开发。

海上风电基地规划鲁北、莱州湾、渤中、长岛、半岛北、半岛南等六个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场。其中,鲁北海上风电基地位于山东省北部近海,海域范围主要涉及滨州和东营海域范围,场区海域总面积为367平方公里,规划装机规模135万千瓦;莱州湾海上风电基地位于山东省莱州湾海域内,涉及东营市、潍坊市和烟台市的部分海域,场区海域总面积为722平方公里,规划装机规模280万千瓦;长岛基地位于山东省长岛县附近海域,场区海域总面积为363平方公里,规划装机规模175万千瓦。

光伏发电

塌陷地光伏发电工程重点推进济宁、泰安市新泰采煤沉陷区光伏领跑示范基地建设,逐步推进枣庄蒋庄矿区、柴里矿区以及菏泽巨野矿区等地区塌陷地光伏发电工程建设。

黄河三角洲盐碱滩涂地光伏发电工程重点推进东营河口、利津,滨州无棣、沾化,潍坊寿光、昌邑、滨海等盐碱滩涂地光伏项目建设。

高效生态农业光伏发电工程重点在青岛、潍坊、东营、德州、聊城、菏泽等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区域,打造高效生态农业光伏发电示范工程。

“千万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重点在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公共建筑、居住建筑等建筑物屋顶,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

光伏扶贫工程坚持“省级统筹、县负总责,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政策扶持、合力推进”的总体思路,建立健全政府补助、社会帮扶、金融支持、帮扶单位和用户出资等多种途径相结合的资金筹措机制,因地制宜推进户用分布式、村级小型电站、集中式电站建设。

农林生物质直燃发电

鲁中地区以济南、泰安、淄博、潍坊,鲁南地区以菏泽、济宁、枣庄、临沂,鲁西北地区以德州、聊城,胶东半岛地区以青岛、烟台、威海等农林生物质丰富地区为重点,推进农林生物质直燃发电发展。

核电

海阳核电基地规划建设AP1000机组6台,装机总规模750万千瓦,总投资超过千亿元,分三期实施。一期工程建设AP1000机组2台,装机规模250万千瓦,估算投资450亿元。二期工程建设AP1000机组2台,装机规模250万千瓦,估算投资400亿元。

荣成石岛湾核电基地规划建设高温气冷堆机组1台、CAP1400机组3台和CAP1000机组3台,装机总规模815万千瓦,总投资超过千亿元。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装机规模20万千瓦,估算投资80亿元;大型先进压水堆示范工程建设CAP1400核电机组3台,建设规模420万千瓦,估算投资770亿元;商业化压水堆工程建设CAP1000核电机组3台,建设规模375万千瓦,估算投资约590亿元。

(二)绿色热力保障工程

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关要求,以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利用为抓手,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清洁供暖和工业供热,逐步实现供热资源和形式的多元化、灵活性,加快供热领域各类可再生能源对化石能源的替代。统筹规划建设和改造热力供应的基础设施,加强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优化设计供热管网,建立可再生能源与传统能源协同互补、梯级利用的综合热能供应体系。“十三五”期间,全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暖占比提高2~3个百分点,力争到2020年达到10%以上。“十四五”、“十五五”期间,全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暖占比分别再提高2~3个百分点,力争到2030年达到15%以上。

专栏绿色热力保障工程

太阳能热利用在全省范围内积极发展以太阳能为主的复合热源、多能互补的大规模集中式热水、采暖、制冷联供技术;在民用建筑,农林牧渔业,造纸、食品、医药、化工、家具等工业领域,服务业重点行业,推广应用太阳能光热加热、烘干等应用,满足分布式供热以及工业用热等需求。

地热能供暖(制冷)结合地热能资源分布及用热需求,重点在鲁西北、胶东、鲁中南等水热型地热资源丰富地区开发新地热井,建设地热供暖、温室种植、洗浴休闲工程;在全省所有地级市及县城开展浅层地热能项目建设。

生物质能供热结合用热需求和经济技术可行性,对已投运生物质纯发电项目进行供热改造,新建项目原则上按热电联产方式设计、建设,提高生物质能利用效率,积极推进生物质热电联产为县城及工业园区供热。在具备资源和市场条件的地区,结合大气污染防治、燃煤锅炉淘汰、散煤治理等工作任务,继续推进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为村镇、工业园区及公共和商业设施提供清洁热力。

清洁电力供热充分发挥电能安全高效、清洁干净、控制灵活等优势,在供暖供冷、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农业生产、家居家电等五大领域,因地制宜推进电能替代工程,扩大清洁电力消纳比重,减少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常规能源。

(三)绿色燃料补充工程

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加快标准体系建设,开展产业化、规模化、商业化示范,着力推进生物质燃气、生物质成型燃料以及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等生物液体燃料的生产和应用,补充替代燃煤、燃油、天然气等常规能源。到2020年,生物质燃气年利用量达到11亿立方米,生物质成型燃料年利用量达到150万吨,车用乙醇汽油年利用量保持在120万吨左右。到2030年,生物质燃气年利用量达到13亿立方米,生物质成型燃料年利用量达到300万吨,车用乙醇汽油年利用量保持在120万吨左右。

专栏绿色燃料补充工程

生物质燃气利用农作物秸秆,农产品加工、食品加工、酿酒、奶制品等轻工业加工业以及工业废水、餐厨垃圾、果蔬垃圾、畜禽养殖、市政污泥等剩余物资源,建设大中型生物质燃气工程;探索对生物质气体进行净化提纯压缩,作为管道燃气或车用燃料,实现生物质燃气商品化和产业化发展。

生物质成型燃料充分发挥生物质成型燃料清洁环保、高效节能、储运方便、适用性强等特点,加强生物质成型燃料加工设备、生物质锅炉低氮燃烧技术和锅炉制造等的研发和创新,扩大生物质成型燃料在工商业锅炉、居民炊事采暖设备等领域的应用。

生物液体燃料以燃料乙醇生产和推广使用为重点,坚持统筹布局、有序开发,推进燃料乙醇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继续在济南、枣庄、泰安、济宁、临沂、德州、聊城、菏泽等8个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

(四)区域能源转型示范工程

以新能源示范城市(产业园区)、绿色能源示范县既有工作为基础,在可再生资源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管理有基础、经济承受能力强的区域,通过统筹规划、优化设计、系统集成、体制机制创新,因地制宜实施传统能源与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协同开发利用,扩大可再生能源在区域供热、供电、供气、交通、建筑等各领域的应用,显著提高区域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促进区域能源生产和消费转型升级,逐步建立适应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技术路径、商业模式、管理模式和政策体系。

专栏区域能源转型示范工程

能源转型示范城市继续推动德州、泰安、东营、济南长清区、青岛即墨市、青岛中德生态园等地创建好国家级新能源示范城市(产业园区),引导积极的城市创建能源转型示范城市。示范城市以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清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为重点,通过建立健全发展模式、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力争城市增量能源消费大部分由可再生能源提供,加快可再生能源对存量化石能源消费的替代,提高可再生能源在城市用能中的消费比重,推动城市能源结构转型。示范城市能源消费中可再生能源占比在50%以上。

农村能源转型示范县(区)以农村废弃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水能等资源为重点,大力推进农村能源发展,满足用电、热水、取暖、炊事等各类用能需求,改善农村居民生产和生活用能条件,探索建立农村可再生能源收集、生产、储运、销售、利用、管理模式,逐步完善农村能源利用体系,实现农村能源清洁化、优质化、产业化、现代化。

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区在可再生能源资源富集、体制机制创新等先行先试区,加强供用能系统统筹规划和一体化建设,因地制宜创建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区,满足用电、供热、制冷、用气等各类用能需要,实现不同新能源技术之间以及新能源与常规能源生产消费体系的融合。示范区能源消费中可再生能源占比在80%以上。

(五)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示范工程

充分发挥我省电网接入和市场消纳优势,放开用户侧分布式电源建设,支持企业、机构、社区和家庭按照“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原则,因地制宜投资建设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利用以及天然气热电冷三联供等各类分布式能源,接入各电压等级的配电网络和终端用能系统。实施能源需求侧管理,推动可再生能源就地清洁生产和就近消纳,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结合可再生能源发电、分布式能源等项目开发和建设,开展综合性储能技术应用示范,通过各种类型储能技术与风能、太阳能等间歇性可再生能源的系统集成与互补利用,探索适合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储能技术类型和开发模式,提高可再生能源系统的消纳能力、稳定性和电网友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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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光伏 生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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